为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积极作用,精准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33号)、《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规字〔2025〕3号)等文件精神,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范围

五台县凡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乡(镇)、社区均可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设立公益性岗位的申请。

(一)辅助性社会管理类岗位(包括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协管、城市市容协管、城市交通协管、环境卫生协管、园林管护、内勤辅助等岗位)。

(二)基层服务类岗位(包括镇和社区等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农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文化科技服务、法律服务、民政托老托幼助残服务、市政管理、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等岗位)。

(三)后勤服务类岗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保洁、绿化、保安、物业服务等非营利性后勤服务岗位)、其他适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

(四)其他适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

二、岗位申报要求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突出“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坚持“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原则,实行计划管理;

(二)用人单位具有合法用工主体资格,能够落实日常管理、考勤考核、安全保障等用工责任;

(三)申报岗位具有非营利性、公益性,严禁将公益性岗位设置为营利性岗位、管理骨干岗位、顶岗替岗岗位及长期固定在编岗位,避免福利化倾向;

(四)岗位用途真实、合理,具备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条件;

(五)服从全县公益性岗位统筹管理、人员安置和政策监管。

三、管理要求

(一)根据五台县就业困难人员数量、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数和就业资金承受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公益性岗位数量;

(二)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考勤考核、安全管理,对不符合条件人员及时上报清退;

(三)严禁虚报冒领补贴、挂岗空岗、替岗顶岗、转借岗位等违规行为;

(四)岗位补贴、社保补贴严格按照政策执行。

四、申报材料

(一)《五台县公益性岗位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二)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2026年3月23日—2026年3月27日

申报地点:五台县文昌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13室就业人才股

咨询电话:0350-6522574

附件:五台县公益性岗位申请表

五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0日

小编:李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