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1日报道,一失足女和客人“交易”时,被要求“亲嘴”。失足女拒绝了客人的要求,导致客人不满,对她拳打脚踢。
后来,他们的吵闹声惊动了邻居。
邻居过来敲门劝架,本来男子走出房间了,没想到他再次返回了。这一次返回来,不但踹了失足女一脚,还威胁要“弄死”她。
她反抗了,并将客人刺死。
该案件于近几日宣判了,她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被判4年有期徒刑。
根据判决书上的显示得知,失足女蒙某家是广西的,41岁。事发重庆沙坪坝区,时间是2023年10月20日14时左右。
涉事男子49岁,叫郑某,当时他喝了酒的,体内检测出来了乙醇。
案发那一天蒙某睡完午觉,在巷子口等“业务”,只见阳光满天,偶有秋风吹过,说不出的受益。没过多久,就来了一个男子。
这个男子向她询问了价格,两个人协商了一番,达成一致意见。
她将男子带入屋中。
让她没想到的是,男子竟然提出“亲嘴”的要求,遭到了她的悍然拒绝。
这个男子就是郑某。
郑某被拒绝后很不高兴,他就伸手殴打了蒙某。
蒙某也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这样的气她怎么可能受?于是,两个人就打起来了。大概持续了三四分钟,噼里啪啦的打斗声,伴随着辱骂声,惊动了邻居们。
邻居过来敲门劝架,他们将郑某劝走了。
本来这件事到这里也就结束了,大家好聚好散。毕竟这是不光彩的事儿,不应该发生的。可是,让所有人没想到的是,郑某又回来了。
郑某进屋后,一脚将蒙某踢倒在地上,嘴里还说着要“弄死”她。说时迟那时快,蒙某拿起一把水果刀来,就在男子冲过来要打她时,她一刀刺过去了。
就是这一刀,刺在了郑某的心脏上。
她说,本来郑某拔出刀来,还想要捅她的,但是马上就没有力气了,后来不怎么动了。
被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群众也证实了,这个命案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他们本来是有劝架的,没想到劝架无果,两个人再次打起来,直接导致了郑某抢救无效死亡。
死人了,事情闹大了,蒙某被起诉了。
蒙某和其辩护人,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正如庭审时她说,她是被殴打后,才选择还手的。而且事后她也采取了补救措施,并且愿意积极赔偿。
应该免除处罚!
不过,检方认为,她是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蒙某的刑事责任,当时蒙某受到了不法侵害,这个不法侵害尚未达到严重危及蒙某人身安全的暴力程度,再此情况下,蒙某刺向郑某要害部位,明显超出制止不法侵害的必要限度。
所以应当认定为防卫过当,最终蒙某被判有期徒刑4年。
事情曝光后上了热搜,引起网友们的热议。网友们也对这件事发表了意见,还是有不少网友认为,蒙某属于正当防卫的。
试想一下,若是郑某不是一刀倒下了,他拿到刀子后,可能受到伤害的就是蒙某了吧。
当然了这是假象,毕竟没发生这一幕。
在判决书上有这样的一句话,引起网友的注意。“在男子冲过来打她时,从地上站起捅了男子一刀。随后,男子将刀拔出,还想捅她,只不过没劲了,倒下了。”
当时两个人确实属于对打的状态,男子在体力上比女子是有优势的,面对殴打,她选择了反抗。所以不少网友认为蒙某是正当防卫。
那么,什么是正当防卫呢?
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jian、绑架及其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就像是昆山的“龙哥”,他拿着刀子对着人家受害者砍,结果刀子被人家受害者夺走了。受害者将“龙哥”给KO了,这就是典型的正当防卫。
毕竟那种情况下,死的不是你,就是我。
而且杀死“龙哥”的人,没有被追究责任。
回到这个案件本身,再看为何蒙某会被判防卫过当。
蒙某和郑某两个人起冲突时,他们只是动了手脚。郑某虽然先动手的,还用脚踹了蒙某,但是没有危及到蒙某的生命危险。
他没有动刀。
而在这种情况下,蒙某先拿出刀子来,刺向郑某的要害。
结果将郑某刺死了。
所以综合看来,蒙某在没有被危机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将对方杀死了,属于防卫过当。因此她被判了4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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