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犬却任由其“自由奔跑”,导致犬只追逐、吓哭孩童。近日,家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某小区的一名犬只主人因放任动物未拴绳、惊吓他人,被赛罕区公安分局巧报派出所依法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事发当日下午2时许,一名犬只主人在小区遛狗时未使用牵引绳,放任犬只在公共区域自由活动。一名孩童与其爷爷途经此处,犬只突然追逐孩童,虽未造成咬伤,但孩童受到惊吓大哭,家属随即报警求助。

接警后,巧报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一步了解情况。经查,犬只主人确实未对自家宠物犬采取安全措施、放任犬只追逐过路孩童,致使孩童受惊大哭。犬只主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关于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规定。巧报派出所依法对涉事犬只主人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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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遛狗必拴绳、犬只严管控。小区公共区域是老人、儿童日常活动的重要场所,未拴绳的犬只易引发追逐、惊吓、伤人等安全隐患,轻则干扰邻里生活,重则承担治安处罚乃至民事、刑事责任。警方呼吁广大居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共同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社区环境。

来源:平安赛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