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霞浦新闻网】

编者按

“两违”(违法建设、违法占地)是城市治理顽疾,既破坏城乡风貌、侵占公共资源,也暗藏安全隐患、损害群众利益。霞浦县松山街道通过常态化、长效化管控,精准整治各类“两违”行为,切实守护辖区宜居安全环境。

事件回顾

此前,望潮府小区业主通过小区微信业主群多次反映,该小区某单元业主存在在露台擅自搭建钢结构构筑物的违规行为,疑似违法搭盖。接到群众反映后,松山街道综合执法大队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开展实地核查。经核查确认,该单元露台搭建的钢结构设施未取得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属于违法搭盖行为。

为规范辖区建设秩序,保障全体业主合法权益,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已依法向该业主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规搭盖、恢复露台原貌。截至整改期限届满,该业主未按要求履行整改义务,未自行拆除违规搭盖。

为切实落实两违整治工作要求,消除安全隐患,松山街道于2026年3月19日依法组织综合执法、社区及施工人员,对该处违规搭盖实施强制拆除。

当日,执法人员全程现场监督,社区工作人员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及政策解读,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对该露台钢结构违规搭盖进行全面切割拆除,恢复露台原貌。此次强制拆除行动,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做到依法执法、规范执法,切实维护了望潮府小区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得到了周边业主的广泛支持与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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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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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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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后

法律科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法搭盖主要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搭建的构筑物、建筑物,以及擅自占用公共空间、集体或国有土地进行搭建的行为。

本次拆除的露台钢结构搭盖,未取得任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且露台属于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业主擅自搭建的行为,明确属于违法搭盖范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同时负有不得擅自占用、损害共有部分的法定义务。即便存在口头约定,未依法形成业主共同决定、未取得合法审批的,均不改变其违法性质,相关约定不受法律保护。

来 源:松山街道 机关综合办公室

编 辑:黄光华

责 编: 王邵菁

审 核: 郑小倩

监 制:林 喜

总监制:陈秀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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