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一起强制执行案件的背后,往往都藏着个体的生计冷暖与企业的生机存续。如何在刚性的法律规则与柔性的人情事理之间找到最佳方案?这起工伤赔偿执行案件,给出了最生动的答案。
入职未满一月,申请人万某就不幸遭遇工伤,生活陷入困境,因法院判决的赔偿款迟迟未能兑现,无奈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一次性拿到赔偿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没有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第一时间实地走访企业,全面核查企业经营及财产状况。经查,该企业实际控制人李某患病需手术治疗,企业长期停工,经营困难,流动资金紧张,生产设备亦已抵押,确无一次性履行能力,并非恶意拖欠赔偿款。
一边是工伤职工的迫切期盼,一边是困难企业的生存压力,承办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李某手术康复后,主动与其进行沟通协调,并如实向万某反馈企业实际困境。经过多轮耐心细致调解,双方最终放下对立、达成共识,自愿签订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在法院的持续督促下,李某如约按期支付赔偿款,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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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执行既依法保障了工伤职工的切身利益,让伤者感受到司法温度;又为经营困难企业留出喘息空间,避免“一刀切”执行加剧企业困境,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桓台县法院执行局将持续探索在“执”与“和”的平衡中寻找最优解,让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具成色,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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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均采用化名)
供稿:张汝昊
编辑:朐 星
审核:张 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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