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强制执行案件一边是拿不到钱的债权人抱怨,另一边是疲于奔命的法官对当事人风险意识差的不理解。

有些债务人,一早就被列入失信名单,名下一分钱财产都没有,却通过配偶和亲戚的名义继续打理生意,住着大房子,日子丝毫没受失信的影响。要是被债权人告了,该认的债务他也认,就是不愿意还,还说“我不是早就被冻结了吗,无所谓了”。

像这样恶意规避执行的人,现实中真的太多了,他们不是没钱还,而是从一开始就没想着还钱,靠哄骗获取钱财,得手后就玩失踪、转移财产,钻法律的空子。这类行为和欺诈的本质差别不大,可因为定性难,很难被追究相关责任,单纯对被执行人本人采取失信惩戒,对他们来说威慑力微乎其微,毕竟他们早就把财产转移干净,自己名下空无一物,惩戒根本落不到实处。

明知对方还不上,你为什么还要借给他?”这是法官常对债权人说的。

能用的手段就那么几样,被执行人早就摸清了套路,钱一转移,人一躲,法院能怎么办?法院又不是印钞厂,变不出钱来。很多当事人把希望全压在法院身上,觉得案子判了就该拿到钱,拿不到就是法官没用心。可现实是,执行到位了,那是应该的;执行不到,就是法官没用——这种心态,法官心里能没气吗?

对许多申请人而言,他们有怨言,也是正常,他们的困境是要面对的是漫长的等待、长期的信息不透明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财产查控的结果如何?法官下一步计划是什么?一个案件究竟需要做到什么程度?哪些是“规定动作”,哪些又依赖法官的“额外努力”?

除了收到一纸“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通知,中间的过程常常是一片空白。目前各地的执行都缺乏统一、细致公开的标准流程。这导致当事人的体验和案件结果,有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承办法官的责任心与工作风格。

而且,执行的时候想和法官说话,电话往往是难以接通的。当然,这并非法官故意怠慢,而是他们通常同时面对成百上千个案件,巨大的案件数量与有限的精力之间,难以同时兼顾。于是,申请人感到自己被遗忘,而法官则深感被动,无法满足每一份迫切的期待。

执行难,难的不只是找不到钱,更是找不到人、找不到办法。当事人觉得法院没尽力,法院觉得当事人太天真,两边都无奈,案子却卡在那里动不了。真正该被追究的人,反而躲在一边看热闹。

所以,这也给所有债权人提了个醒,打官司不能只盯着胜诉,一定要从起诉初期就考虑后续执行问题。否则到执行阶段,当事人只能指望遇上一个“负责任”的法官,那可不是长久之计。

好在现在也在推改革,比如交叉执行,就是把骨头案交给更有经验的法院去啃 。还有些地方在试点执行监督,让检察机关盯着执行款有没有发到位 。这些动作虽然还解决不了所有问题,但至少说明,抱怨归抱怨,事情还是在往前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