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时青云 袁伊璇

近日,十堰中院知识产权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异地企业买卖+定作合同纠纷案。作为买卖合同的条线业务指导庭室,知识产权庭法官秉持“护企安商、案结事了”理念,积极促企业达成调解协议,既化解商事矛盾,又守护企业经营根基,以柔性司法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动能。

法官会同双方当事人对涉案采砂设备安装现场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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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会同双方当事人对涉案采砂设备安装现场进行确认

合作遇阻,近三年僵局待破解

这起纠纷的根源,要从一套采砂成套设备的采购说起。

原告石家庄某机械设备公司与被告湖北某材料公司,因设备质量、款项支付等问题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一审阶段不仅本诉、反诉同步提起,双方还互相申请保全查封,矛盾彻底激化。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这场诉讼让双方都付出了沉重代价——大量的人力、财力被消耗,而核心的采砂成套设备,因纠纷未能安装,已闲置整整两年半。这严重影响了两家企业的正常经营,若纠纷持续僵持,不仅会彻底破裂双方的合作关系,也可能影响外地企业对十堰投资环境的判断与预期,成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道路上的“绊脚石”。

十堰中院知产庭一行协同双方当事人实地勘测设备安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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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中院知产庭一行协同双方当事人实地勘测设备安装现场

把脉症结,七小时调解促共赢

二审受理后,十堰中院知识产权庭抽丝剥茧,厘清案件的核心症结。承办法官杜语认为,双方并非存在不可调和的根本矛盾,而是因为沟通不畅、责任认定有分歧、利益诉求失衡,才让矛盾一步步升级、对抗愈演愈烈。

为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承办法官果断决定以调解方式破局,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3月26日,知识产权庭审判团队驱车70公里,直奔企业设备生产线现场实地勘验,详细了解设备现状,耐心倾听双方的核心诉求,用通俗的语言释明法律规定,细致分析继续对抗与达成和解的利弊。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灵活运用“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方式,双向发力、耐心疏导:一方面,向设备制造公司解读司法保障政策,打消其履约顾虑;另一方面,引导材料公司换位思考,体谅对方的经营难处,传递“诚信共赢”的合作理念。

从上午到傍晚,七小时的调解,终于打破了双方的心理壁垒:原本针锋相对、互相追究违约责任的双方,逐渐放下成见,一致同意继续履行合同。

原本僵持的付款、安装方案,最终确定为“一月后付款、付款次日即进场安装调试”,尽显履约诚意;原本纠结于两年前的安装尾款等琐碎事宜,双方也达成共识。

这场停滞近三年的合同,终于再次按下履行“启动键”。双方不仅就款项支付、设备到货、产品质量、验收标准等核心条款重新达成合意,更对安装人员食宿天数、保全措施解除时间、诉讼费分担等细节一一敲定。

这份调解协议,无异于在法院的专业指导下,双方重新签订了一份规范的买卖+定作合同,当协议落笔的那一刻,双方当事人脸上都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成效彰显,司法暖企护航

案件得以圆满化解,涉事企业对法院专业高效、温情贴心的调解工作深表感谢。石家庄某机械设备公司直言,这场调解彻底打消了他们的顾虑,也让他们坚定了在十堰深耕市场的信心;湖北某材料公司也表示,调解不仅帮他们避免了更大的经济损失,更保住了潜在的合作可能,是真正的“双赢”。而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只是十堰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十堰法院始终将涉企纠纷化解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针对异地企业纠纷、商事合同纠纷等重点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强化柔性解纷力度,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企业经营的影响,用心用情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