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昌平、门头沟、平谷后,北京又一区将对户外登山涉险救援费用进行追偿。日前,《密云区户外登山涉险救援追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通过首都之窗公开征求意见,明确对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登山涉险的人员,可追偿救援产生的相关费用,同时鼓励通过参与公益服务抵扣部分或全部费用,倒逼户外爱好者敬畏规则、珍爱生命。

典型事件

驴友违规爬山被困

村里出人还得出钱

如今,户外登山活动越来越热,一些“驴友”为追求刺激,喜欢爬野山或进入未开发的区域探险,随之导致的救援事件也越来越频繁,挤占了大量公共资源。门头沟区应急管理局曾公布数据,2019年1月至2025年10月,门头沟区因户外探险导致的山岳救援类警情达370余起,累计出动近500车次、3200余人参与救援,营救被困人员870余名,不仅使得消防部门、应急部门和各类社会组织的救援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消耗。

门头沟区妙峰山镇炭厂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邢卫兵经历的一次救援颇具代表性。去年10月下旬的一天,入秋后的北京迎来一场秋雨,一位驴友无视禁止入内攀爬的提示,进入了炭厂村未开发的山里,后不慎摔伤被困,打电话到村里,请求救援。

接到求助后,村“两委”立即组织救援,一名支委率先带着两名熟悉山路的村民上山,随着天色渐黑、山间信号不佳,定位困难的情况下,村里又召集“两委”成员、年轻村民甚至熟悉地形的妇女同志加入救援,前后共十多人参与了这场从下午3点持续到次日凌晨3点的跨夜救援。最终救援人员在凌晨2点找到被困者,消防救援人员也赶到现场协同,成功将其救下。

邢卫兵介绍,这场救援中,村“两委”成员和村民均是义务参与,一名支委还在救援中受伤,几万元的手术费最终由村集体承担。“人的生命都是生命,救援我们永远无条件上,但基层的人力、物力成本实在太高。”邢卫兵感慨道。以他所在炭厂村为例,每年至少要参与10起这样的救援,不仅浪费公共资源,也让基层救援者承受着身心与经济的双重压力。

政策出炉

户外涉险事件频发

救援费用将被追偿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此次密云区应急管理局在起草意见中称,密云区作为首都重要饮用水源地和生态涵养区,山地资源丰富,户外登山活动参与人群持续增长。但部分参与者无视安全警示,擅自进入水库周边禁入区、自然保护地核心区等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导致迷路、坠落、失联等涉险事件频发。

上述行为不仅严重威胁相关人员生命安全,还破坏生态环境,大量占用公安、消防、医疗及社会救援力量,增加政府财政负担与社会运行成本,亟须通过制度规范予以约束。《办法》旨在通过制度创新,既确保关键时刻救得了、救得快,又通过事后追偿机制倒逼户外爱好者敬畏规则、珍爱生命,推动密云区户外运动健康有序发展。

《办法》所称户外登山是指在密云区行政区域内山区(含水库周边山地、自然保护地、临时限制或禁止进入区域)进行的徒步、登山、攀岩、穿越、野营等户外活动。《办法》坚持生命至上原则,明确救援优先机制,构建“行业监管+属地管理+社会协同”的完整救援责任体系,确保遇险人员第一时间获得专业、高效救助,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单列一章“责任承担与追偿”,被救援人员在救援结束后应接受安全教育,救援相关主体可对因救援产生的相关费用向被救援人追偿,同时,鼓励被救援人员参加社会服务、公益活动、公益宣传等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并可根据公益服务时长、贡献程度、金额等适当或全部减免追偿救援产生的费用。

最新进展

首例公益追偿已出现

被救者捐280件救生衣

除了密云区,本市昌平、门头沟、平谷三区也制定了类似办法,对涉险登山救援产生的费用进行追偿。其中昌平区、门头沟区的管理办法已经正式实施。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各区的管理办法中都明确提出,因对被救援人员实施救援发生的向导及第三方劳务人员的劳务费、院前救治费、食宿交通费、意外保险费、装备使用费、耗材物资费、第三方救援力量使用费、救援人员因施救造成意外伤害的医疗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相关费用,相关主体可以向被救援人追偿。

当然,各区也鼓励被救援人员主动参加社会服务、公益活动、公益宣传等,以此来减免追偿救援产生的费用。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本市首次以公益方式追偿救援费的案例,也已在昌平区出现。据介绍,2025年11月29日,昌平区单日接连发生两起登山涉险事件:当天18时许,13名群众(7名成人6名幼儿)在十三陵镇未开发区域失联,全市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多部门联动搜救9小时,30日凌晨3时成功解救;22时,3名成人在延寿镇大杨山因体力不支被困,区应急局调派森防大队救援近8小时,30日清晨6时将其安全护送下山,两起险情均无人员伤亡。

救援行动结束后,公共资源消耗的责任厘清工作随即启动。昌平区应急局第一时间向被救人员详细解读了户外登山的安全责任、违规涉险的后果以及救援费用追缴机制。通过政策讲解,被救援人员深刻认识到自身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的危险,并主动提出以向山区村捐赠物资的形式来承担责任,弥补因自身行为造成的公共资源消耗。

考虑到被救援人员主动承担责任,昌平区应急局根据《办法》中“公益服务抵扣救援费用”的相关条款,决定免于追缴此次救援费用。目前,救援物资(280件救生衣)已全部向延寿镇黑山寨村和辛庄村进行捐赠,将用于汛期河道巡护、临水巡查等防汛应急保障工作,同时按需向村民发放,保障汛期安全。

文/本报记者张月朦

供图/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