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了“江城法官讲坛”第六十三期讲座,吉林中院民一庭庭长高忠华、民二庭庭长张利宏、民三庭副庭长赵翠霞围绕发改案件评析相关内容进行授课辅导。吉林中院环保庭庭长王宏伟以《关于民事裁判文书可执行性的几点思考》为题进行授课辅导,两级法院法官干警共103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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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忠华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为重点,围绕发改案件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适用问题展开讲解,并结合上级法院的指导意见梳理裁判思路,为类案办理提供清晰指引。

张利宏以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合同、合伙合同等合同纠纷案件为重点,围绕发改案件总体情况、发改案件区域分布情况、发改案件案由分布情况展开数据分析,并根据实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办法。

赵翠霞以民商事发改案件为重点,围绕执行异议之诉、买卖合同纠纷、涉房类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四类案件,解读审判实践中存在的典型问题,并作出工作提示。

王宏伟通过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裁判文书可执行性的专门规定,聚焦实务存在的裁判内容不明确问题,给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与文书制作规范。

参训干警表示,此次“江城法官讲坛”内容充实、针对性强,对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大家纷纷表示,要切实把所学所思运用到审判执行工作中,持续提升司法履职能力与办案专业水平,让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冯荟羽

图片来源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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