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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四川应急

2026年2月2日,雅安市、宝兴县林业局在五龙乡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巡查过程中,发现在东升村大石板组有人在路边用火,经查,系穆坪镇沿江街居民骆某某在未办理野外用火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五龙乡中原山附近路边烧纸钱,该行为违反了《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构成在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防火区野外用火的违规行为。2026年2月12日,宝兴县林业局依法给予骆某某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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