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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民众党前主席、台北市前市长柯文哲被控涉京华城土地违法容积奖励、政治献金公益侵占等案,台北地方法院26日下午一审判处柯文哲17年徒刑,褫夺公权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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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检署2024年12月26日宣布以“涉嫌违背职务收贿、图利、公益侵占、背信”等4项罪名起诉柯文哲等11人,求处柯文哲总计28年6个月徒刑。

柯文哲此前已被羁押一年,后以7000万元(新台币,下同)交保,目前佩戴电子脚镣接受科技监控。其在庭审过程中不认罪,主张案件属“政治迫害”,并多次在作证时拒绝陈述。

本案合议庭共审理11名被告,除柯文哲外,还包括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台北市前副市长彭振声、台北市前都发局长黄景茂、都委会前执秘邵琇珮、威京集团财务经理张志澄、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应晓薇的顾问吴顺民、柯文哲办公室前主任李文宗、前木可公关负责人李文娟,以及会计师端木正。合议庭同日对上述10人一并宣判。

合议庭于三个月前即排定宣判庭期,并谕知柯文哲、沈庆京、应晓薇、李文宗四人出庭听判。岛内“司法”界此前普遍预测,四人遭判重刑的可能性不低,其中尤以柯文哲的判决结果最受关注。

依据岛内相关规定,曾犯“贪污罪”经有罪判决确定,或不论罪名受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决尚未确定者,不得登记参选。柯文哲至今未明确表态放弃参与2028年选举,本案判决结果对其未来政治动向的影响,势必引发进一步讨论。

来源 | 海峡导报大台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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