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商铺,多年来暖气不热,几乎年年反映,也没啥效果。店员每年冬天冻得待不住,更甭提顾客了。今年冬天偶然在门口的暖气井内发现,原来是自己的入户暖气管上不知何年何月被另外接了一趟管子。于是马上又向供热公司反映,工作人员说不是他们接的。
管子接到哪里去了呢?是邻近的一个公厕。那么,是公厕偷偷接的吗?向公厕管理部门查询,很显然不是。第一,他们没必要偷着接。第二,他们年年给供热公司交取暖费,供热公司怎可能不知情呢?
再问供热公司,还是回复不知道,大不了等停暖了给你再改好即可。
问题是,究竟谁接的?这么多年影响商户取暖该怎么补偿?谁应该对此负责?供热公司一份暖气供了两家,收了两家钱,相当于把偷出来的“贼赃”又销了“赃”,该如何解释?商户又是找供热公司,又是在网络平台呼吁,甚至还报了警,但均无下文。
老金向供热公司领导反映了这一情况,八天了未见一字回复。
想起某用户的房子2月份想启用时申请减免取暖费,毕竟已经2月份了。供热公司的领导说,那你过来说吧。用户觉得让去当面说,必是能减免些,于是兴冲冲地去了,结果说我们公司有规定,一分不能少。那你喊人家去到底是哪儿疼呢?
热力有限不有限大家自有体会,老金觉得对待用户的热情是肯定有限的。
又想起供热管道焊工对焊接质量的举报,也快到了“开胸验肺”的时候了,我们拭目以待。
来源:金边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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