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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回答共有4条
涉及社会保障等问题
社会保障
市民邓先生问
本人准备商贷转公积金贷款,请问公积金余额计算是按现在的公积金余额计算贷款额度还是按照购房时间的公积金余额计算,假如按照现在的公积金余额计算贷款额度不足以覆盖房贷,是否能商转公?
市财政局答
咨询人原商业贷款未满足正常还款三年以上,暂未符合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条件。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计算,以受理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准。如需了解其他贷款政策,可登录“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详细了解《清远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事指南》。
市民陈先生问
本人于2020年用商业贷款在清城区买了一套房,在清城区缴存公积金一年,后面又调至韶关也连续缴存了一年多,想问商业贷能否在清远办理转公积金贷。需要什么材料?
市财政局答
了解到咨询人在清远购房,商业贷款受理银行为农业银行清远分行,现在韶关缴存公积金,初步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政策,但除应符合《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指引》《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事指南》规定外,还须同时满足还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且该住房当前仅存在原商业贷款抵押登记,无其他担保、查封、设立居住权等权利限制情形,能办妥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手续;2.原商业贷款已正常还款三年以上,且该贷款尚未结清处于正常还款状态。如原商业贷款处于逾期状态或累计逾期超3期,不予受理;3.须获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4.申请商业贷款转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需自筹资金偿还原商业贷款剩余本息超出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关于商转公贷款的其他内容可登录“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查阅相关指引及操作指南。
市民陈小姐问
我从惠民保上线第一年开始就投保了,当时设置了从医保账户自动扣费,现在想取消自动扣费,改成手动投保,但是在清远惠民保的公众号上找不到修改的界面,请问要怎么修改支付模式?
市医保局答
如需取消“清远惠民保”自动扣费,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一)关注“清远惠民保”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个人中心”-点击“订单查询”(可能需要重新登陆,需使用下单时的账号登陆)-找到并点击“清远惠民保”的订单,并将订单拉至最下方,找到“如何取消自动扣费?”并点击,即可选择“取消当前订单”或“取消全部订单”的自动扣费功能。(二)打开微信,点击右下角“我”-选择“服务”选项-点击“钱包”-点击“支付设置”,选择“自动续费”-找到并点击“清远惠民保按年缴自动续费”,点击“关闭扣费服务”,即可取消清远惠民保自动扣费设置。
市民谢女士问
请问一下清远市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是按清远市基本工资发放,还是按职工在公司的月工资发放?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答
清远市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并非按清远市基本工资发放,而是根据是否参加生育保险分两种情况发放,且不只是发放基本工资,需按职工原工资标准或生育津贴执行:
1.已参加生育保险98天法定产假:由生育保险基金发放生育津贴(计算方式: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清远已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职工个人账户。80天奖励假:由用人单位按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发放(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不含加班工资、高温津贴)。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
2.未参加生育保险全部产假(98天法定产假+80天奖励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职工产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发放(包括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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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发布编辑部
来源:新清远
编辑:王玥
校对:黄永聪
二审:周东辉
三审:黄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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