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淮安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今年1月正式印发的《淮安市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七条措施(试行)》(以下简称 “七条措施”)的主要内容、实施成效及下一步安排进行解读发布,政策主要起草部门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切实回应农民工群体及社会各界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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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出台的“七条措施”瞄准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治理全链条痛点,覆盖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惩戒全流程,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建立工资足额预存机制,要求所有项目开工前必须向工资专户预存不低于2个月的工资资金,工期不足2个月的项目全额预存,未达标不得开工;
二是压实各方支付主体责任,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资核算、发放的真实性承担总责,未按时拨付或发放工资的项目一律责令停工;
三是强化工资专户动态监管,开户银行发现资金异常需第一时间通报主管部门;
四是实行工资支付与项目验收联动,存在欠薪的项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五是推广农民工权益保障卡,实现考勤、薪资明细实时可查,维权路径清晰标注;
六是强化信用惩戒联动,欠薪主体信息全量归集至公共信用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七是严肃追责违法违规行为,对欠薪责任单位及履职不到位的工作人员依法依规依纪处置。
截至3月中旬,“七条措施”已平稳实施2个月,各项举措落地见效显著:全市332个在建工程项目中已有205个完成工资预存,累计缴存金额4.13亿元,2026年新开工项目预存率超七成,从源头切断了“无钱发薪”风险;全市欠薪线索接收量较去年同期下降超12%。
发布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深化源头治理,力争上半年实现新开工项目工资预存全覆盖,同时完善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切实保障每一位在淮安奋斗的农民工劳有所得、安“薪”无忧。
淮安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胡凌轩 王昊
通讯员:许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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