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网络自媒体对国家医保局或其他省市文件进行了不恰当的引申,导致我市部分参保人产生“4月1日起省内异地就医全面取消备案”的疑问,现对相关传言予以澄清。
一、关于“4月1日起省内异地就医全面取消备案”信息的真实性
“4月1日起省内异地就医全面取消备案”的信息,该描述不准确,属于对政策的误解。周口市医疗保障局未接到关于调整异地就医备案政策的文件或通知,按照现行政策,我市所有参保人员(含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异地就医,均需遵循“先备案、再就医”原则。
二、周口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具体政策说明
1. 涉及统筹基金支付的情形(需备案)
适用范围:住院、门诊慢特病、门诊统筹报销等需要医保基金报销的费用。
政策要求: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可通过“河南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到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临时外出就医备案(可通过“河南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到具有转诊转院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若不备案则无法直接结算,需先垫付资金再回周口报销,不仅手续繁琐,还可能影响报销待遇。
2. 仅涉及个人账户支付的情形(无需备案)
适用范围:在定点药店购药、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等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政策要求: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即可直接刷码(卡)使用,无需办理任何备案手续,个人账户资金可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直接支付。
三、关于省内异地就医报销待遇的查询方式
备案成功后,在省内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起付线、封顶线均执行按周口市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可关注“周口医保”公众号“政策明白卡”查看,或拨打周口医保24小时服务热线:0394-12393进行咨询。
温 馨 提 醒
为避免因听信网络传言影响您的就医报销,周口市医疗保障局提醒您:
医保政策调整均通过官方渠道发布,请广大参保群众切勿轻易相信未经证实的自媒体消息。如需省内异地就医住院或门诊慢特病治疗,务必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避免影响就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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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编:胡艳萍
审 核:胡艳萍
监 制:武文科
总监制:程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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