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命运就是这样奇妙,它让罪恶在黑暗中交织,又让真相在阳光下浮现。

2004年2月3日那个冬夜,北京三里屯的霓虹灯还亮着,豹豪酒吧门口停着一辆宝马。

凌晨一时许,吴若甫从酒吧出来,刚拉开车门,几个人影就围了上来。为首那个瘦削的年轻人掏出一个“警官证”,在夜色里晃了晃,声音不大却带着不容置疑的狠劲:“警察,跟我们走一趟。”

吴若甫还没反应过来,双手就被铐住了。

推搡之间,他瞥见那人胸前和背后各别着一把枪,枪柄在路灯下泛着幽暗的光。

这个人就是王立华,一个已经制造了至少四起绑架案的京城悍匪。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王立华,生于1976年,打小就住在崇文区一片拥挤的胡同里,父亲是工厂的普通工人,母亲在街道做临时工,家境说不上穷,但也绝不算宽裕。

街坊邻居后来回忆,小王立华小时候瘦得像根豆芽菜,却从不肯服软。九岁那年,他已经在胡同里当起了“孩子头”——但他当老大的方式跟别人不一样,不是靠拳头硬,而是靠兜里的零花钱。

他发现只要请别的孩子吃几串糖葫芦、分几块水果糖,就有人围着他转,叫他“华哥”。这种感觉让他着迷。为了维持这种被前呼后拥的派头,他从家里偷钱,从邻居家偷钱,从学校偷东西,偷来的钱全用来请客。

别人请客是偶尔大方,他是天天大方。

老师找他谈话,他站在办公室门口,低着头不说话,一出门就变回那个嚣张的“孩子王”。

他的母亲后来回忆,家里的钱放在抽屉里,今天少十块,明天少二十,问他他也不承认,只是低着头不说话。

十二岁那年,事情闹大了。

他偷钱的毛病越来越严重,父亲忍无可忍,抄起皮带抽了他一顿。王立华没有哭,也没有认错,而是用一种让成年人都觉得瘆人的冷静,对母亲说了一句话:“你跟他离婚,要不我就死在外面。”

母亲以为他是一时气话,没当回事。

王立华真的跑了,在外面混了几天不回家。

母亲慌了,四处找人,最后在火车站候车室里把他找回来,他坐在长椅上,面无表情地看着气喘吁吁跑来的母亲,重复了那句话。

母亲哭了,父亲也哭了,最后这婚还真离了。

父亲被赶出家门那天,拎着一个帆布包,站在胡同口回头看了一眼,王立华站在门槛上,面无表情。

从那以后,这个家再也没有人能管住他。他不上学,不回家,整天在街上晃荡,偷自行车、撬小卖部、打架斗殴,成了派出所的常客。

民警上门做工作,他笑嘻嘻地应付两句,转身就走。母亲管不了他,只能在家里抹眼泪。

他的姐姐王立萍后来说,弟弟是死要面子,小时候在学校,老师不让别的孩子理他,他就从家里偷钱买玩意儿给同学,天天围着他转,他以为那就是“老大”。

失去管束后的王立华,在崇文区的胡同里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是家常便饭,他的“名气”在那一带的小混混中越来越大,但这种名气是用一次次偷窃和抢劫换来的。

他的价值观在这一时期已经彻底扭曲了——他认定在这个世界上,要么被人踩在脚下,要么踩在别人头上,而让自己站到上面的唯一方式,就是钱和狠。

十七岁那年,他干了一票大的。

他和一个在拘留所里认识的“朋友”,揣着菜刀和用纸糊的假手榴弹,闯进一个浙江商人的住处,翻箱倒柜抢了价值两万多元的东西。

他被判了九年。

拿到判决书时,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少年坐在地上哇哇大哭,把判决书撕得粉碎——“我才十七岁,九年就跟无期似的”。

但他很快就从哭变成了笑,那种后来成为他标志性表情的笑——嘴角往上翘,眼神却冷冰冰的,像是在嘲笑什么。

看守所里的管教后来回忆,这个孩子翻脸比翻书还快,前一秒还在哭,后一秒就能冲你笑,那种笑让人心里发毛。

入狱之后,王立华的表现让人刮目相看。

他积极劳动,认真听讲,处处争取表现,减刑材料攒了一沓又一沓,管教们以为这个年轻人终于开窍了,开始改过自新了。

但王立华的脑子转的完全是另一回事。

他后来在预审中坦白,那七年牢他一天都没白坐——他通过看电视新闻和报纸,把北京几家大银行行长的名字、家庭住址、出行规律记得滚瓜烂熟,在脑子里画了一张详细的“抢劫金库路线图”。更重要的是,他在狱中专门结交那些刑满释放的“能干人”,跟人聊天时不是聊家常,而是聊谁有门路弄到枪、谁在外面有关系、谁能搞到车。

他把这些人的名字、特长、出狱时间一一记在心里,为出狱后的“大事业”储备班底。他还在狱中反复推演绑架和抢劫的每一个环节——从踩点、跟踪、下手,到藏匿人质、索要赎金、销毁证据,每一个步骤都想了一遍又一遍,直到烂熟于心。

他后来对预审警官说,那七年他不是在坐牢,是在“上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02年7月,王立华提前出狱。

他站在监狱门口,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太阳,深深吸了一口外面的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