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矿业权纠纷案件处理中,出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将“股权转让收益”简单粗暴地直接定性为“违法所得”,并以此作为罚没关键证据的乱象。民事中介机构能否越权行使行政认定职权?片面核算无视行业高风险特性是否违背评估公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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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研讨会现场)
北京楹庭律师团在案件研讨中明确指出,该评估行为严重违法且无效。结论有三:第一,主体法定,会计师事务所仅限财务审计咨询,绝无权力对民事行为或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认定;第二,逻辑谬误,将股权收益直接等同于违法收益,完全忽略矿业投资高投入、高风险及勘查成本,严重违背资产评估客观公正原则;第三,证据无效,依据《注册会计师法》,事务所关于“行为违法”的结论属越权无效认定,严禁作为定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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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矿权纠纷案件研讨)
与会专家强调事务所无权行使行政职权,其违法认定结论自始无效;报告未完整核算勘查投入、商业风险成本及税费,计算方式片面,严重违背“谁投资、谁受益”的矿业权制度初衷。即便存在违法情形,处罚对象也应严格限定,绝不能以不专业的评估报告代替严谨的法律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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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楹庭矿业律师团与专家合影)
楹庭律师团跳出单一法律视角,融合矿业经济规律与法理精神,从主体职权与评估逻辑双重维度击破执法痛点。通过揭露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越位”与“逻辑谬误”,律师团的专业观点得到了专家学者在法理与行业惯例上的双重支持,有力捍卫了矿企的合法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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