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新版《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代替2020年的旧版预案。
其中新增了这样一条,十分引人关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相关部门在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政府体系内,逐级汇报是制度也是常态。河南,为何要将“越级报告”,写入省级文件?
01
允许越级报告,释放怎样的信号?
生产安全事故,是每个人都不愿意看到的字眼。
正因如此,及时有效的预警、快速有力的应急响应,才能够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根据我省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这一点,新版《预案》和旧版基本一致。
关键的变化在这一句:“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并在规定时限内逐级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救援现场,情况复杂多变。每分每秒,都很关键。
河南之所以允许“越级报告”,正是为了在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提高反应效率。
把这一条,写进省级层面应急预案,为基层在危急关头打破常规、果断处置,提供更清晰的制度依据。
02
省级应急响应,发生怎样变化?
除了写入允许“越级报告”的相关规定,新版《预案》在反应体系和应急机制上,都做了进一步完善。
比如,省级层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从原先的两个等级,增加到四个等级,每一级响应如何指挥、协同配合,都规定得更加细致。
不仅如此,省级层面介入生产安全事故应对的标准,也发生了变化。
在旧版中,发生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才会启动省级应急响应。发生一般、较大事故,则分别由县(市、区)、省辖市一级负责应对。
而新版《预案》中,初判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受威胁人员较多、处置时间长、救援难度大,或者市一级提出支援需求,便可启动省级应急响应。
这种提级应对,更凸显了河南对安全的高度重视。
高质量发展,要看GDP,但不能唯GDP。经济发展是政绩,维护社会稳定也是政绩。
从“越级报告”写入省级文件,到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提级应对,新版《预案》的这些变化,传递出一个清晰导向:在生命面前,所有的程序都可优化;所有的资源,都应该为救援服务。
大象新闻记者 宋迎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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