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3月26日,广州发布《广州市促进历史建筑合理利用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了从普查认定、挂牌建档、数字测绘到编制规划、确定保护责任人、资源归集、合理利用、修缮报批以及巡查监管的全链条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历史建筑首次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流程与要求,确保历史建筑全生命周期“有人管、管到底、管得好”。

《实施办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居民主体地位,形成“政策激励+资金支持+技术支撑+多方参与”综合施策的组合拳。鼓励多功能使用,支持住宅厨卫成套化改造,首创“跨权属”的空间整合利用机制,回应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核心诉求。

《实施办法》构建了精细化、可操作的历史建筑多功能使用业态引导和审查机制,健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简化审批程序。通过负面清单,明确禁止在历史建筑内生产、存放、经营危险物品,以及开展损害建筑本体或违反保护规划的经营活动。以正面引导形式,鼓励将历史建筑用作纪念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等与建筑历史文化相契合的业态。改变功能符合正面清单要求的,无需经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审批,让历史建筑多功能使用更简便、更灵活。

针对历史建筑结构老化、防灾能力不足的问题,《实施办法》强调优先采用传统工艺、传统技术、传统材料进行历史建筑维护和修缮。鼓励传统技艺传承与专业人才培养,建立修缮工匠推荐名录,支持传统构件材料生产基地建设,扶持传统材料生产制造企业,提升行业专业化水平,确保历史建筑“材有所出、技有所承”。在此基础上,明确支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设备,针对性增强历史建筑的防灾、防潮、防涝等性能,实现历史建筑“科技赋能、技术焕新”。

采写:新快报记者陈慕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