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网络上出现不少关于要求国家应该给予曾经的民办教师增加补助的视频,发布相关视频的,有些是过去曾经的民办教师,有些则是一些自媒体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诉求,希望国家给予那些曾经的民办教师提高补助标准。
民办教师这一特殊群体存在于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到上个世纪末。当时由于公办教师的偏少和学生的不断增加,国家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式,从农民当中挑选一批具备一定文化素养和教学能力的人承担教学任务,最高时(1977年)全国的民办教师人数大约在491万人。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国家经济形势的不断好转,从1986年,国家对民办教师队伍采取了整顿、转正、退场的方针,到1992年又推出了“关、转、招、辞、退”五字方针,1997年国办发了32号文件,明确2000年前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2000年对合格者基本全部转为公办,不合格者辞退或退养,民办教师身份正式取消,退出历史。
尽管这些曾经的民办教师已经退出历史,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把一生的青春和最美年华献给了祖国的教育事业。来时风华灿烂,去时两鬓斑白。有的甚至积劳成疾,风烛残年。再去从事其他挣钱的行业已经不再可能,只能在自己仅有的几亩薄田里刨食,艰难度日。
他们的付出国家没有忘记,人民永远铭记。国家和各地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民办教师养老补助标准和相关政策,截止2026年国家出台的现行民办教师补助标准为:国家定底线,地方上浮,按教龄分档,高龄发放。
中西部/普通地区:30-40元/年教龄·月。如教龄30年者,900-1200/月;
东部发达地区:50-60元/年教龄·月。教龄30年者,1500-1800/月。
当然,各地的补助都有不同,有的可能会更高,有的可能会偏低。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物价的上涨,这些标准无论是生活在城市或者是农村都不能满足正常生活需要,所以提高这些民办教师的补助很有必要,势在必行。
为什么说对民办教师提高补助标准的要求很有必要,势在必行?
首先,我们应该肯定民办教师的历史贡献。民办教师在当时条件极其艰苦,待遇相当低下的情况下撑起了农村教育的半边天,有些地区甚至民办教师的队伍占到整个教师队伍的80%以上。他们是国家教育的功臣,他们承担起国家困难时期民族教育的重任。
其次,按照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我们当时就应该给予他们与公办教师同等的待遇,但许多民办教师的工资往往只有公办教师的五分之一,甚至更少。国家在困难时期,我们无法对他们给予较好的待遇,现在随着国家富裕程度的提高,全国人民都过上了小康富裕的生活,我们不应该再忘记这些曾经默默为民族教育承担历史重任的功臣们。
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曾经的民办教师在望眼欲穿中已经离去,他们再也无法享受到国家对他们的照顾,但我们不能再让现在依然活着的人寒心。
希望国家、地方能够尽快出台相关政策,给予曾经的民办教师相应的待遇,让他们也能和全国人民一道,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祖国繁荣富强的红利。
纯属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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