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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我是胖胖。

罗素说过这样一句话:“一切未经同意施加于他人的行为,都属于权力的傲慢。”

对于一个连语言都还没有完全长成的孩子来说,或许,“同意”从一开始就不存在。

这意味着,保护他,从来不是选择题,而是义务。

一个孩子,他的耳朵被捏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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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广东揭阳,一所学费不便宜的私立幼儿园,周边家长告诉媒体,一学期费用大约在1.2万元左右。

网传监控视频显示,一名教师正在对多名孩子训斥,随后非常用力地捏住一名男童的耳朵,将他拖拽到一旁。

画面里,其他孩子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根据家长聊天记录,这名教师对全班孩子都动过手,一名孩子的耳朵被捏到皮肤裂开。

全班家长已集体前往学校讨说法,并向警方报案。

揭阳市榕城区教育局在接受记者询问时表示,公安与教育部门已介入处理,“事件正在跟进中,还需要一点时间。”

他们才多大?幼儿园小班,大概三到四岁。

捏到皮肤开裂,这是要用多大的力气,才能把一个幼儿的耳朵捏裂?

而且,该老师不只对这一个孩子动过手。

这说明受害者不是一个偶然遭遇,而是一个班级的集体性受害。

那些孩子,回家说过吗?

三四岁孩童的语言发育还未完善,受害者没有充分的表达工具,监护者没有充分的接收渠道,施暴者则拥有一个几乎完全封闭的空间。监控视频的存在,才让这件事从孩子的一面之词变成了不可辩驳的画面证据。

如果没有监控呢?

一学期约一万两千元,这对许多家庭而言,这不是一笔小钱。

家长选择这所幼儿园,也许正是因为它收费较高,在家长的认知逻辑里,高收费往往意味着更好的硬件、更专业的教师、更安全的环境。这是基于一种信任:

我付了更多,我的孩子应该受到更好的对待。

结果,孩子耳朵被捏裂了。

可能吧,价格从来不是美德的保证,收费高低与教师素质之间,没有任何必然联系。

那个用力捏耳朵的手,不会因为高价学费而软化。

这可能是我分析家长的逻辑,但即便是收费很低的幼儿园,孩子都不该被这样对待。

我并不认为教育部门没有诚意,我相信他们中的许多人,也是真心希望这样的事不再发生的。

但诚意,解决不了结构性问题。

幼儿园教师的招聘门槛、在职培训质量、日常监督机制、投诉举报渠道、儿童受害的识别与保护,这些,才是需要被追问的具体议题。

通报里,我想需要涉及这些。

家长想得到的,也是一份事件处置说明,还有后续如何反思改进的报告。

那个男孩的耳朵裂了,裂口会愈合,也许会留下疤。

心理疏导,通报里提到了,我希望这不只是一个句子,而是一个真正被认真执行的承诺。

三岁的孩子,在恐惧中目睹暴力,这件事不会因为时间流逝而自动消失,它会沉到记忆深处,等待某一天以某种方式浮现。

家长们去讨说法,这是对的。

涉事教师被采取强制措施,这也是对的。

但我希望有人去问那些孩子:

你现在怎么样了?不是走流程式地询问,而是真的、耐心地、用孩子能够接受的方式,陪他们把自身的经历说出来,并解决后续问题。

受害者不止一位。

他们有不被伤害的权利,有被认真对待的权利,有在感到恐惧时能够得到保护的权利。

那些孩子,总有一天会长大,有没有在心里留下阴影?

不得而知,他们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的时间,还不够长,还没有机会建立起足以抵御这类经历的内心力量。

他门来到幼儿园,是因为他的父母相信那里是安全的。

而安全,是每一个孩子最基本的权利,不是靠花钱买来的,是应当被无条件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