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当日中午,某小学六年级学生小伟向小海索要一块方便面,而这块方便面是小军送给小海的,小军见状欲将方便面夺回,小伟随即把方便面扔掉,双方因此发生冲突。小军率先动手殴打小伟,将其按在桌上掰手指,并挥拳击打其面部,随后两人相互厮打。
据了解,小伟当日因手掌骨折前往医院就诊,治疗期间累计花费医疗费13106.61元。小伟家属因赔偿事宜和对方协商未果,无奈之下将小军与其监护人以及所在学校诉至法院,要求共同承担治疗花费以及相关费用。“小军已经年满12周岁,具备一定的行为认知能力,应当预见他的行为会造成他人受伤,却仍实施了该行为导致小伟骨折。”承办法官表示,小军应承担主要责任。而该事故发生在午休期间的教室,学校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且未能第一时间发现并制止冲突,学校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经法院依法核定,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法定代理人护理费在内共计28299.61元。法院最终判决小军承担60%的赔偿责任,即16979.77元,学校承担40%的赔偿责任,即11319.84元。
来源|九派新闻、新闻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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