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
关于公开征集涉林、
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开展黄河流域生态建设,保护牡丹区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林、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线索征集范围
1、盗伐、滥伐林木的违法犯罪线索。
2、破坏古树、名木的违法犯罪线索。
3、非法猎捕、买卖、运输、收购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线索。牡丹区行政区域内均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禁止猎捕或进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育繁衍及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活动。
4、危害濒危、珍贵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买卖国家一级、二级野生动物及国际公约规定范围内的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线索。
5.其他破坏森林、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02
线索举报要求
1. 举报人需如实提供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形及相关证据(图片、视频、书证等),尽可能说明涉案单位、人员信息;
2. 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从严惩处;
3. 对恶意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干扰执法工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03
线索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530—110
19553020889(李警官)18853015681(王警官)
2、信件举报地址: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森林警察大队,邮编:274000
3、现场举报: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森林警察大队(牡丹区中华西路2555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特此通告。
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
2026年3月27日
来源:牡丹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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