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马上就要在3月30日开始施行了。条例明确写着,禁止把居民住宅专门拿来安放骨灰。之前有些地方出现把商品房改成专门存放骨灰盒的情况,现在这条规定就是直接针对这种做法。条例总共有八章七十三条,从总则到附则都把重点放在公益属性上。

政府希望通过这个办法,让殡葬服务更规范,也让群众办身后事的时候少点负担。施行日期定得挺清楚,就是为了给各地留出准备时间。普通家庭在自家临时放亲人骨灰,只要不专门改造房子、不影响别人正常生活,就不在禁止范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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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的第三十八条把话说得特别明白。住宅不能专门用来放骨灰,这主要是为了维护小区的居住功能。以前有的人买下便宜的房子,然后批量存放好几代亲属的骨灰盒,结果小区里祭扫活动多了,邻居觉得不舒服。

现在新规把界限划清楚,避免住宅用途被异化。农村公益性墓地那边,原则上不能向本村村民收墓位使用费。村里组织可以收一点维护费用,但不能对外卖地。

新规出台的背景其实挺现实。城市里公墓价格高、管理费年年收、使用期限又有限制,有些家庭就想找其他办法安置骨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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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这次修订就是为了从源头解决这些问题。它把殡葬服务分成基础项目和非基础项目,国家列出基础项目清单,包括遗体接运、存放、告别、火化、骨灰寄存、生态安葬,还有政府办的机构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

基础项目收费标准由有关部门依法定好,不能随便加项目或变相涨价。非基础项目也由市级以上民政部门管,清单之外一律不许收费。这样的清单管理让整个过程透明起来,群众选服务时心里有数。以前殡葬行业里偶尔有捆绑销售的情况,现在明令禁止。政府还要求加强价格监测,遏制过高收费,让基本服务真正惠及大家。

农村那边的公益性墓地管理也细化了。村民委员会用集体土地建墓地,要报县级民政部门备案,用地手续按规定办。原则上村民不用交墓位费,这体现了公平。城市里骨灰堂的格位使用费和维护费也要控制好,不能收得太高。条例还提到,骨灰格位和公墓墓位一个周期最长二十年,到期可以续用但要交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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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生态安葬是条例里的重要内容。在火葬地区,鼓励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这些不占地或少占地的形式。允许土葬的地方,也提倡深埋、不留坟头、不硬化、不立碑。各地可以划定专门区域实施生态安葬,公墓要以节地为导向,把墓位和墓碑做小一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要严格限制墓位占地面积和墓碑高度,具体标准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定。

新设殡葬服务机构只能由政府举办,而且是非营利性的。以前允许营利性机构新增的情况现在停了,存量机构也要接受监管逐步转型。这一步让行业整体回归公益本质。殡葬设施用地按规定以划拨方式供应,确保公共属性。殡仪馆、骨灰堂、公墓的建设要纳入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好,合理设置网点。

丧事活动部分要求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能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别人权益,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网络祭扫平台也要守规矩,保护逝者信息,不诱导消费。医疗卫生机构出死亡证明后,要公布殡仪馆联系方式,太平间不能外包,只能提供临时存放便利。遗体接运存放火化这些环节由殡仪馆专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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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这一块加强了全链条。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要制定监管清单,联合自然资源、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用技术手段发现违规。投诉举报渠道畅通,接到后要及时处理。殡葬服务机构和人员纳入信用记录系统,违法的会在全国信用平台公示。社会各界都可以参与监督,让管理更到位。

法律责任部分对违反行为设了处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变相涨价、强制销售这些都要依法处理。禁止在指定区域外埋遗体或建坟,违反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

实施后,家庭安置骨灰的方式会更规范。需要调整的可以转到公益公墓或骨灰堂,政府会加快设施建设提供选项。生态安葬得到补贴引导,群众选择余地大了。社区环境也会改善,邻里关系少点矛盾。农村村民在本地墓地安放基本不用额外花钱,负担轻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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