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日本发生了一起让人目瞪口呆的官司,一名人夫绿帽子戴得都快压弯了腰,跑去法院告妻子和酒吧老板通奸,索赔8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40万元)。结果你猜怎么着?东京地方法院大笔一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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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更是绝了:光天化日牵手散步、公园长椅上搂搂抱抱亲亲、甚至在酒吧单独共处长达3个小时……这都不够!因为没有“实质性”证据能证明两人确实发生了肉体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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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顶绿帽,戴得冤不冤?
先来简单捋一捋这事儿的前因后果。据日本《读卖新闻》报道,这对夫妻都是40多岁,2009年结婚到现在也十几年了,还有两个孩子,按说也算是老夫老妻。
可到了2023年7、8月份,丈夫发现妻子不对劲了。一番调查下来,好家伙,自家媳妇儿跟东京一家酒吧的老板走得那叫一个近。两个人手牵手在街上压马路,在公园的长椅上又亲又抱,完全就是热恋中的小情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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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不算完,这俩人还单独在酒吧里“私会”了三次,每次一待就是一两个小时,最长的一次足足三个小时。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还搂搂抱抱的,这换哪个男人能忍?
丈夫一怒之下,直接把酒吧老板告上了法庭,索赔800万日元。这800万里头,不光有精神损失费,还包括他为了调查这事儿花的各种费用。
法庭上,法官说了句大实话:亲了抱了,但“没做”就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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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咱们正常人的思维,证据都这么确凿了,牵手、亲嘴、单独相处几个小时,这不就是板上钉钉的出轨吗?赔钱不是应该的吗?
可人家东京地院的法官不这么想。
法官大人认为,虽然这俩人关系确实不一般,又是牵手又是拥吻的,但问题是——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他们“滚了床单”。光凭这些亲密举动,再加上在酒吧里单独待了几个小时,没法断定就发生了肉体关系。而且,这种关系也没长期持续下去,所以够不上侵害婚姻的通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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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法官的意思就是:你可以怀疑他们有事儿,但你没法证明他们真有事儿,那这官司你就打不赢。
这个判决一出,日本网上直接就炸锅了。雅虎新闻底下的评论区,那叫一个热闹。
有位日本网友直接灵魂发问:“这意思是不是说,只要不拍到他俩在床上的视频,就算当场抓到接吻拥抱,法律上也拿他们没办法?那以后大家都去公园亲嘴算了!”
更有“过来人”在网上分享经验,语气里全是无奈:“在日本打这种官司,想赢就只能花钱请侦探。他们能拍到两人进酒店、出酒店,有时候还得等好几天才能拍到一张能当证据的照片。普通人自己取证,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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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也有冷静分析的。有网友指出:“法律上讲,出轨赔偿确实要证明有‘肉體関係’。光有亲密照,对方完全可以辩解说‘只是一时冲动’或者‘正在交往但还没发展到那一步’。所以,法庭这个判决虽然不近人情,但按条文来说还真挑不出毛病。”
取证难,难于上青天
说实话,这起案子也把日本婚姻法里一个老大难的问题摆在了台面上——通姦证据到底要怎么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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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打赢官司拿到赔偿,原则上你就得证明配偶跟别人有肉体关系。光有俩人约会的照片、亲密的聊天记录,甚至接吻的照片,在法官眼里那都只是“状況証拠”,也就是间接证据。这些证据再多,也只能说明关系不正常,但没法直接证明“已经发生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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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什么才算“决定性证据”呢?按律师的说法,得是那种拉都拉不回来的:拉布ホテル(Love Hotel)出入时的照片或视频、承认出轨的录音或“念書”(也就是写下来的保证书)、或者LINE聊天记录里明确提到“昨晚好舒服”之类的虎狼之词。
这一套操作下来,除非你花大价钱雇侦探或者运气爆棚,普通人自己折腾,大概率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更离谱的是,如果你取证手段不合法,比如偷偷在人家车里装GPS、在人家手机里装监控软件,那搞不好自己反而要吃官司,被对方反咬一口侵犯隐私。到时候别说要赔偿了,还得倒赔人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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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套复杂的操作下来,也难怪网友们会调侃,这判决简直就是给那些想出轨又怕担责的人吃了颗定心丸。
只要嘴够硬,死活不承认有肉体关系,哪怕被抓到跟情人亲嘴,在法庭上也能咬死了说:“我们就是柏拉图式的恋爱,亲亲抱抱只是表达纯洁的友谊!”然后反手掏出这份判例,估计法官也拿你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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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苦了那位丈夫,自己辛辛苦苦找证据,到头来法官告诉他:“牵手拥抱可以,单独相处几小时可以,但你没拍到具体那啥,我就不信。”
这大概就是法律和人情之间,永远填不平的沟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