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昆山一公司发布放三天带薪春假的通知引发网友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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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这家位于昆山的机电设备公司表示,带薪春假是在职工年休假之外新设的,前后不调休。和清明假期连休,该公司的员工可享受六天假期。放假通知中写道,“要拼搏,也要有停下来的从容。这三天不看工作消息,不赶会议进度,可以陪孩子放风筝、陪父母踏青,或者把自己变回小孩——追一朵云,看一场花开,躺在草地上发发呆。”同时,该公司也制定了春假期间应急方案。

据了解,江苏省从今年开始执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苏州等大部分地区的春假在4月1日至3日。

目前, 江苏 省内13个设区市均已就落实职工带薪休假以及衔接中小学春秋假事项发出倡议书,倡导用人单位制定年度职工休假计划、组织疗休养活动时充分考虑与本地中小学春秋假匹配,便于有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家庭共同休假。

苏州还鼓励用人单位与工会组织、职工代表开展集体协商,将错峰休假、弹性调休等纳入集体合同,明确有中小学子女的职工在中小学春秋假期间的休假权利。

而昆山这家企业有职工31人,其中20多人的子女在念中小学,其带薪春假正好与当地中小学春假的时间重合。

扬州倡议:春秋假期间,支持职工错峰休假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倡议:积极响应国家关于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号召,在中小学春秋假期间,推行“错峰休假”机制,支持有中小学子女的员工,在春秋假期间适当安排休假,放下工作的忙碌,牵起孩子的手,去赴一场春日的花约,去捡一片秋日的落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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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大个鹅

法律顾问:上海正源律师事务所(南通)合伙人

郑晓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