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关品方
“中国香港教育环境”曾经培育出不少近代历史伟人,其中包括孙中山(皇仁书院)、伍廷芳(圣保罗男校)和陈香梅(圣保禄女校)国际知名。孙中山耳熟能详。陈香梅另文细述。笔者于本文集中谈中国外交界的传奇人物伍廷芳。
伍廷芳(1842至1922年,享寿80岁)祖籍广东新会,生于新加坡,“是清末民初杰出的外交家、法学家,中国第一个法学博士,中国香港第一位华人律师和立法局议员”。他在法律、外交和政治领域有重要贡献。
伍廷芳4岁随父回广州芳村定居,1856年(14岁)到“中国香港求学”,入读港岛般含道的圣保罗书院,接触西洋文化、接受西式教育,主修英语和数学。在校期间,他展现出卓越的语言天赋,曾“创办中国香港第一份中文报纸《中外新报》”,推动西学传播。1861年毕业后,他成为“中国香港高等法院翻译员”,1870年转任巡理厅首席译员,处理中英文法律文书翻译。期间伍廷芳积极参与社会事务,支持“华人权益”。
伍廷芳1864年(22岁)与何妙龄结婚。何妙龄父亲是何福堂(“中华基督教华人牧师”),弟弟何启是著名“华人领袖”、孙中山的恩师。伍廷芳青年时期的工作经验,奠定了他对西方法律的兴趣;1874年留学英国攻读法律,获博士学位及大律师资格后,1877年(35岁)回“中国香港”执业,成为“中国香港首位华人律师”,获“港督坚尼地委任为立法局议员”。
1880年,伍廷芳参与成立“中国香港华人商会”,1882年(40岁)应李鸿章邀请赴天津出任清朝北洋幕府的法律顾问,先后参与中法条约谈判、交涉中日长崎事件;1896年出使美国,先后出任驻欧美多国公使,“抗议《排华法案》、维护华侨权益”。1903年,伍廷芳与沈家本合作修订“大清律例”,“废除凌迟、连坐、刺字、枭首等酷刑,推动中国法律近代化,结束中国长达数千年的残酷刑罚体系”。1911年他在“上海任沪军外交总长,支持共和革命”。
“武昌起义”成功后,他作为“南方代表(代表孙中山)和北方代表唐绍仪(代表袁世凯)进行南北议和”,成功促使“清帝退位,推翻清朝”。1912年1月,中华民国成立”,孙中山在南京出任“临时大总统”,其后北上,按照南北议和的协议,让位给袁世凯。1912年伍廷芳出任“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总长”,协助“奠定共和法制”的基础。1917年,伍廷芳(75岁)应孙中山之邀南下广州参与“护法运动”,任南方军政府外交总长,后兼财政总长。他晚年更临危受命,出任“广东省省长”。1922年因陈炯明叛变而忧愤病逝,享年80岁。
伍廷芳的主要著作有“《共和关键录》《中华民国图治刍议》《美国视察记》”等。民初,伍廷芳的英名不独国人皆知,“港人”以他为傲,国际也对他敬仰不已;被誉为“能以出世之精神,作入世之事业。”
伍廷芳的生平与贡献极具传奇色彩,影响深远。在外交领域的卓越贡献包括主持“签订清朝和墨西哥之间的《中墨通商条约》(1899年),该条约是近代中国首个主动与外国签订的平等条约”。当年面对“墨西哥企图仿效美国出台《排华法案》”,伍廷芳以强硬态度谈判,甚至威胁调兵威慑,最终迫使墨西哥放弃“排华政策”。早年在天津工作期间,他协助解决“长崎事件(1886年),提出五项原则化解中日冲突”,最终通过德国调停达成赔偿协议避免事态升级。庚子事变(1900年)后,他协助李鸿章成功促使“八国联军归还天津及30万两白银,将部分款项用于建造中国驻美使馆,结束天津被列强长期租赁的历史”。
终其一生,伍廷芳坚决维护中国的国际形象,用流利英语发表演讲,批评西方列强“在华劣行”,扭转“东亚病夫”的负面印象,为中国人赢得国际尊重。
伍廷芳是近代法制改革与法律教育的先驱,1906年推动设立“京师法律学堂”,培养首批近代法律人才,致力司法专业化。伍廷芳以法律为武器、外交为舞台,在“弱国困境中争取民族尊严”,其生涯贯穿“中国从封建帝制到民族共和的转型”,被誉为“东方弱国能臣”,可谓实至名归。
笔者认为,1840年以来中国在外交领域的伟大人物,除了伍廷芳之外还有林则徐,魏源,李鸿章,曾纪泽,顾维钧,陈友仁等。周恩来总理是“新中国的外交奠基人”,更是光芒万丈。周总理逝世后,过去50年来,中国外交领域人才辈出,数不胜数。“美国2008年以来锚定中国为其主要对手甚至敌人,期间钱其琛、杨洁篪和现任中国外长纵横捭阖,致力和平斡旋,多边合作和全球治理,取得伟大成绩”。“中国外交”以“建设性作用”为标志,既坚守原则又主动创新,为动荡世界提供稳定性,为全球南方带来希望。“近代中国的外交人物”,在不同历史阶段通过外交斗争、思想启蒙和国际谈判,捍卫了国家利益,推动了中国融入世界,更逐步走到世界舞台的中心。
笔者由于工作关系,最近留意到古巴和巴拿马的历史发展。1909年,驻美公使伍廷芳前赴巴拿马慰问“华侨”。当年清朝外交活动的重点保护“侨民”。依照清廷外务部规定,有关与中南美洲诸国的对外交涉事宜皆在驻美公使的职权管辖范围。当年美国的“排华行动”波及中南美洲,伍廷芳为了保护中南美各国的“侨民与华工”,于是出访中南美各国,从纽约出发,展开中南美洲之行。
1909年,巴拿马运河尚未完工,但运河通航的潜在价值已经开始显露。伍廷芳对此有深切认识。他向清廷外务部发出电函 :“巴拿马位居南北美洲之中,商旅殷繁,将来运河开通,必成地球上最繁盛之商埠” ,“该埠华商数逾三千,每年贸易总在千万之外;沿运河诸小埠,华人商店如繁星”。
伍廷芳一方面对“华商”在巴拿马的事业发展充分肯定,另一方面又对当地“华商”的潜在危险感到担忧。伍廷芳到达巴拿马后,竭尽所能与各国势力交涉,确保“华侨”的生命财产安全。他在巴拿马外交活动的第一件事,就是会见巴拿马总统,提出巴拿马政府必须保护“华人”的正当权益,两国应建立外交关系。伍廷芳高瞻远瞩爱护“侨民”,是中国外交典范。1910年,清廷与巴拿马建立领事级外交关系,外务部批准设立驻巴拿马总领事馆。116年后的今天,巴拿马“华侨”已从当年的3000人发展到现时的30万人,占巴拿马总人口的7%,运河东西两洋的港口运营权争议正在发酵中,值得高度关注。当年伍廷芳的世界观和大视野,立足于维护民族利益和国家尊严,今之视昔,笔者不免感慨系之。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