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和一位资深律师交流,了解到一些令人深思的刑事案件。在如今电信诈骗频发的大环境下,不少人一不小心就陷入犯罪泥沼。这些案件中的被告人,原本可能只是一念之差,却面临着法律的严厉制裁。那么,在这些复杂的案件里,律师是如何为被告人争取合法权益的呢?让我们一起通过具体案例来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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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涉嫌电信诈骗情节严重获得轻判
本案由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高永帅律师代理。高永帅律师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是工会调解员。自2021年执业至今,累计办案数百余件。他专注刑事领域,以尽职、严谨、勤勉、高效的态度,为当事人捍卫权利、守护公正。在投身律师职业前,他曾于知名上市公司担任法务要职,具备深厚的商事法律素养。其出色的庭辩能力在“黄冈市第二届律师辩论大赛团队第一名”的荣誉中得到了充分印证。
被告人杨XX,曾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刑。2023年,他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刑事拘留和逮捕。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89月期间,杨XX将自己的四张银行卡提供给跑分团队过账违法犯罪资金,两张银行卡共计过账384952.2元,其中涉诈资金346042.2元,他非法获利2000元。公诉机关认为杨XX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且他是累犯,应从重处罚,但他承认指控事实,可从宽处理,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杨XX自愿认罪认罚,但高永帅律师提出,杨XX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应认定为自首;他在羁押中积极规劝同案犯自首,对案件办理有积极协助作用;他未实施代为转账、取现等行为,主观恶性较小;且起诉书认定其非法获利4000元证据不足。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XX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累犯应从重处罚,但他经口头传唤到案后未如实供述,不能认定自首。不过,律师提出的非法获利证据不足的意见被采纳。最终,法院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判处杨XX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追缴违法所得2000元。
案例二:涉嫌诈骗罪金额特别巨大获得缓刑
同样由高永帅律师代理的谭XX涉嫌诈骗罪一案。2023年8月,谭XX通过软件认识上线,伙同卢XX等人按上线指示,将微信资料换成黄冈市委领导相关信息,添加好友冒充领导沟通,诱导对方转账。卢XX添加的好友朱XX、严XX添加的好友李XX因警觉未转账。事后,谭XX获利620元,卢XX获利220元。
公诉机关指控谭XX、卢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但他们是犯罪未遂且为从犯,建议对谭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卢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谭XX和卢XX均自愿认罪认罚。谭XX的辩护人高永帅律师认为,谭XX是诈骗未遂且为从犯,仅提供移动设备,不应承担全部诈骗金额责任。卢XX的辩护人提出卢XX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是从犯,犯罪未遂,主观心态不强,请求适用缓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谭XX、卢XX构成诈骗罪,谭XX是坦白,卢XX是自首,二人自愿认罪认罚,是从犯且犯罪未遂,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最终判决谭XX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卢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追缴二人违法所得。
法律干货
1.自首认定很重要: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才能被认定为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像案例一中杨XX虽主动到案,但未如实供述,就不能认定为自首。
2.从犯作用要明确: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依法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案例二中谭XX和卢XX作为从犯,就得到了相应的从轻处罚。
3.证据意识不可少:涉及案件的证据要严谨,像案例一中律师指出公诉机关认定杨XX非法获利证据不足,最终该意见被法院采纳。
结语
通过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法律既严肃公正又有人情温度。在面对刑事指控时,当事人要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同时,专业律师的辩护也能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