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付松(“追月数星”主理人)
天呐!
这是我在一份刑事判决书上,看到审判员董振亭名字时的本能反应。
起初,我以为是撞名了,经过一番调查核实,确认这个董振亭就是当年官方通报牵涉44条人命、向矿主索贿20万、被批准逮捕的那个董振亭。
也就是说,董振亭在那次矿难事故调查处理后,不但全身而退,毫发无损,而且还继续留在法院担任刑庭负责人,坐在审判席上照常审案。
卧槽,牛逼啊。
愕然,愕然,外加三个感叹号。
关于董振亭,读者朋友可能没什么印象了,倘若提起16年前那次惨烈的矿难,如我这般年纪的朋友,对此人就应该不会陌生了。
2010年3月31日19时55分,河南省伊川县半坡乡白窑六矿(国民煤业有限公司)突发煤与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4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矿主王国政和伊川县政府派驻的驻矿安检员逃逸。王国政后来自首。
这起被国务院调查组认定为非法违法生产引发的责任事故,董振亭就被牵涉其中。彼时,董振亭系伊川县法院党组成员、刑庭庭长。
有读者可能会纳闷,一个庭长,怎么会跟矿难扯上关系呢?
别急,听我慢慢道来。
根据当年的官方通报,矿主王国政在调查中供述,2009年5月1日,该矿曾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2人死亡,但一直隐瞒不报,后被当地相关部门查实。
同年9月,伊川县法院以重大安全事故责任罪,对王国政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这一判决结果,被认定为轻判,原因是在审判过程中,王国政向伊川县法院时任院长张国庆贿赂16万元,时任刑庭庭长董振亭索贿20万元。
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规定,王国政5年内不得再担任任何煤矿的法定代表人。
但监管期间,辖区民警玩忽职守,王国政脱离监管继续组织煤矿违法违规生产,最终导致“3·31”惨案。
官方当年的通报还称,张国庆、董振亭和案件承办人张占伟,因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
时任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在当年河南全省法院打击涉煤犯罪暨第九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谈起发生在伊川法院的这起窝案时感到极为痛心,说:“你一个人要进监狱去了,把一个队伍都带进去了,你一个人把一个法院给毁了。”
当年的通报,认定张国庆先后三次收受矿主王国政的贿赂。而王国政被抓后,伊川法院副院长兼政治处主任李庆伟、民一庭庭长张锁乾、刑庭内勤、服务中心主任等4人因涉嫌犯罪被抓。
国务院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对有关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其中,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伊川县政协副主席王留君、伊川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国庆、国民煤业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国政等45人的刑事责任;给予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沈庆怀、洛阳市煤炭工业局局长郝松道、伊川县县委书记郭宜品、伊川县人民政府县长吴立刚等32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没想到,16年后,笔者竟在伊川县法院近日下发的一份判决文书上发现,审判员居然有董振亭的名字。
那一刻,我被震住了。同一家法院,不可能巧到有两个董振亭。我立即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调查这个人。
奇怪的是,当年矿难引发的伊川法院窝案,公开的报道除时任院长张国庆被判刑外,互联网上几乎查不到董振亭与该案的蛛丝马迹。不过,倒是零星扒到几篇与董振亭工作相关的文章,这些文章都集中在2020年以后。
2020年7月10日,伊川县政法委官微发布了一篇题为《伊川县法院两名法官荣获洛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文章,董振亭便是获此殊荣的法官之一。
该文提到,董振亭现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刑庭负责人、员额法官,“该同志带领的伊川法院刑事审判庭表现突出,全年审结刑事案件647件,判处罪犯782人。该同志政治过硬,勇于担当,冲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最前线。”
2021年4月10日,伊川县应急管理局发布在伊川县政府官网上的《关于调整伊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通知》伊安委〔2021〕3号,该通知显示,董振亭的职务为县法院副院长。
伊川法院官网上一篇题为《伊川县人大常委会到县法院检查刑事审判工作》的文章提到,刑庭负责人董振亭代表县法院详细汇报了2018年以来刑事审判工作整体情况,围绕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介绍了具体工作成效,并对刑事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深入总结分析,就下一步如何做好刑事审判工作的具体措施向调查组进行了汇报。
2021年12月24日,伊川县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免去董振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另外,有网友发帖,反映董振亭枉法裁判。
另外,我还检索到有网友公开举报董振亭。
董振亭是不是10年前涉矿难被逮捕的那个董振亭?
2026年3月27日下午,我联系到董振亭本人进行核实,他问:“你是那里?我跟你有什么核实的。”在我进一步的追问下,他挂断了电话。
我接着打伊川法院信访接待部门的电话,工作人员听完我提起10年前的矿难和董振亭的事后说:“那个早就过去了,后来人家无罪。”
至于董振亭现在的职务,该工作人员说:“法官”。
伊川法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得知我的身份后,支支吾吾以“刚来的,不太了解”为由拒绝回应。
经过一番核实,可以确认,此董振亭就是10年前那个被批准逮捕的董振亭。
这一刻,除了震惊,不可思议,还是震惊,不可思议。
恕在下愚钝,实在想不明白,一个被调查组和官方认定牵涉44条人命、向矿主索贿20万、被批准逮捕的庭长,是怎么做到全身而退的?
而且,牛逼到既保住“官职”,毫发无损,又光明正大的坐在审判席上继续审案。
退一步说,即便是因为“无罪”,但伊川在这件事情上,做得极为不妥当,不漂亮。
董振亭被逮捕后“官复原职”,有没有上报有关部门?为何不将此事公之于众?为何要悄咪咪、一声不吭?
毕竟,调查组当年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是经国务院批复同意了的。
所以,我认为,在这件事情上,伊川欠公众一个说法,欠在矿难中死去的44条生命及其家属一个说法。
毕竟,没有法院对矿主王国政的轻判和辖区民警的脱离监管,悲剧就不会发生。
那可是44条鲜活的生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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