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一六四四年,李自成攻入北京,明朝覆亡,山海关外的清军随即入关。就在这场改朝换代的大风暴里,一件听上去略显枯燥的事情,也在悄悄发生:原本写在公文上的“布政使司”,逐渐被一个字替代——“省”。后来人习以为常的“直隶省、山东省、湖南省”,就是在这样的时代环境中定型的。
有意思的是,清朝自己一再强调“清承明制”,但在高层行政区划的称呼上,却做了一个关键小调整。从这个小变化往回看,可以一路追溯到东汉的“尚书省”、唐朝的“道”、宋金的“路”、元代的“行中书省”,一条漫长而清晰的演变链条就浮出水面。
那么,今天所说的“省”到底是何时、如何,从州、道、路这些名目中分化、固化出来的呢?
一、从官署到“省”:一个字的“转身”
在先秦两汉,今天意义上的“省级行政区”压根就不存在。“省”这个字,最早和地方区划没有关系,而是一个纯粹的中央官署名。
东汉时期,朝廷设置“尚书台”,又称“尚书省”,这是皇帝身边掌管政务的枢纽机构。三国之后,为了彼此牵制,魏晋南北朝逐渐形成了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并立的格局。到了隋唐,“三省六部制”成熟下来,中书省出诏,门下省封驳,尚书省执行政令,三家分权,制度严密。
这时候的“省”,只是中央的决策机关,和地方地盘没有直接对应关系。说到地方,汉有州郡,魏晋南北朝有州郡并行,唐朝的高级地方单位叫“道”,真正日常管事的反而是州县。三省的“省”,只在宫城深处见,百姓口中说的是“某州”“某郡”。
到了宋代,“三省合一”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北宋中期以后,中书、门下多半虚化,尚书省逐渐成为实际中枢,但“省”的意义仍旧停留在中央机关层面,远没下沉到地方。宋朝的路、唐朝的道,才是相当于今天省一级的区域性单位。
中央有“省”,地方没“省”,这是唐宋以前最基本的格局。
二、“行省”的出现:金元之际的关键一步
转折点出现在金朝后期。金代也设尚书省作为中央行政中枢,但在战事频仍、疆域拉长的情况下,单靠京城里的一个尚书省,已经忙不过来。于是,朝廷从中央抽调高官,带着部分权力下到前线或边地,设立“行尚书省”,简称“行省”。
行省这个说法,字面意思很直白,就是“行走的尚书省”,可以理解为尚书省的派出机构。金朝的行尚书省,往往由右丞相、左丞相、平章政事、参知政事等重臣挂帅,既理军务,也理民政,在所驻区域内拥有相当大的权力。
不过,金代行省有一个特点:设得快,撤得也快。比如平凉行省存在了大约七年,算是寿命较长的;缙山行省则只维持了几个月。多数行省是随战事开设、随局势撤销,更像临时机构,而不是稳定的地方建制。
虽然时间短,但这一步很关键。因为它第一次把“省”这个字,和“管辖一定区域的地方机构”挂上了钩。只是当时人们还未意识到,这个新名目在后世会有多大影响。
金灭亡之后,蒙古建立元朝。元代吸收并放大了金的行省制度,把原本带有临时色彩的“行尚书省”,改造为全国统治的基本框架。
元世祖忽必烈建立元朝后,废除门下省和尚书省,只保留中书省一省总领百官。与此同时,在各地广泛设置“行中书省”,简称“行省”。与金朝不同的是,元代的行省从一开始就是固定的地方行政机构,有明确的辖境和长期的行政职能,而不是只为某次战事而生。
更值得注意的是,元大都的中书省本身,也不再只是一个“纯中央”机关,它也负担起对京畿及大块腹地的直接管辖。元代中书省直接管辖的区域,相当于今天的河北、山西、山东大部,以及黄河以北的部分河南地区,再加上内蒙古河套以东至哲里木盟附近的大片草原地带。这块地方,被称作“腹里”,地位相当突出。
除中书省直辖区外,元代主要还设有岭北、辽阳、河南江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等十个行中书省。行省上承京师中书省,下辖路、府、州、县,军政合一,是元朝统治全国的骨架。
到了至元二十一年,元廷撤销各行省官员兼带的中书宰执头衔,把行省和京城中书省制度上分离开来。中书省仍是全国最高行政机关,而行省则成为次一级高层地方政区。权力虽然有所弱化,却更加固定和制度化。
从这一阶段起,“行省”简化为“省”的说法,开始在实际使用中逐渐扩散。元末明初提到“某省”,其实指的就是“某行中书省”,这个口语习惯对明清影响极大。
三、明代“布政使司”:名改了,“省”的叫法没断
元朝崩溃,朱元璋在一三六八年攻占大都,随后统一全国。制度上,他一方面继承元代行省的区域划分,大体维持原有地区的行政范围;另一方面又对中央权力结构下了“重手”。
一三七〇年以后,明朝正式确立以中书省为中枢的“一省六部”格局,标志着宋元以来三省制的终结。可没过多久,事情又有变化。明洪武十三年,一三八〇年,朱元璋以“胡惟庸案”为契机,直接撤销中书省,把中书本有的权力拆分给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中央由此进入“无相时代”。
中书省没了,“省”这个字却没完全被扔掉。地方上的“行中书省”并未立刻废弃,明初在不少官方文书中,还是用“行中书省”“行省”来称呼地方高级政区。《明会典》里就提到,国初沿元制,在外“立行中书省,以统府州县”。可见在洪武初年,元代行省的架子仍然看得见。
转折出现在洪武九年,一三七六年。朱元璋下令,将原来的行中书省一律改称“承宣布政使司”。在他颁发的诰命中,对这个新名目做了完整解释:“承者,朕命也;宣者,代言之也;布者,张陈之也;政者,军民休戚、国之利病;使者,必去民之恶,而导民之善。”字句很满,意思就是这些机构代皇帝把政令传下去、执行出去。
从体制功能看,布政使司负责一地的赋税财赋、民政户籍、田土丈量等事务,武备由都指挥使司掌管,监察由按察使司负责。这三司合在一起,构成了明代地方的高层治理系统。若从区域范围与行政级别来看,布政使司无疑就是元行省的继承者。
问题在于,名字变长了,但百姓说话图省事。《陔余丛考》中,清代学者赵翼提到,明朝分天下为若干布政使司,“而口语相沿不改,故犹称省耳”。也就是说,官方写“布政使司”,民间还是习惯讲“某省”“十三省”。
明代中后期文献里,也常能看到“十三省”这样的表述,实指十三布政使司。行省之“省”虽然被官方称谓淡化,但在语言习惯和社会观念中,并没真正消失。
四、清代“各省”定型:从文书到行政惯例
到了十七世纪中叶,满洲贵族建立的清朝逐步统治全国。清廷对明制采取“因之则利,改之则便”的态度。大体上,明朝划分的地方单位——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三司——仍然保留,只在边疆地区因地制宜设置将军、都统、理藩院所属衙门等机构。
但在正式称呼上,清代做了一个简化处理。《清朝文献通考》中就明确指出,“省之为名,始于元之中书省及行中书省。明代于两京之外,分置十三布政使司,而亦得称为十三省者”。随后又说,到了清代,“凡在诏谕所颁,文移所用,并称各省”。
说白了,布政使司这个名字太长,且带有明初浓厚的政治味道。清廷强调“创制”,又要体现“实政”,便在朝廷诏书、各类文移乃至制度条文中,统称“直隶省、江南省、陕西省”等。从制度内容看,还是明朝那套布政使司的框架;从称呼上,则彻底采用了“省”这一简洁称谓。
值得一提的是,清代前期的“直隶”一度不用“省”字,而称“直隶地方”“直隶总督”。但在很多材料中,“直隶省”的叫法也时有出现。天津、保定一带的士子们谈起籍贯,说“直隶某县”,换一种说法就是“直隶省某县”。这种双重使用,说明“省”的地位已经稳固下来。
随着时间推移,湖广分为湖北、湖南,江南拆分为江苏、安徽,直隶地区的范围反复调整,各“省”的版图一点点接近后来大家熟悉的轮廓。清末统计全国行政区划时,已经习惯说“十八省”,这在很多地方志、奏折中都能看到。
到了这一阶段,“省”不再只是官署名,也不再需要“行中书省”“布政使司”这样的前缀。它单独出现,就足以指代一大片区域和对应的高层政区。
五、州、道、路的退场:和“省”互相交错的长过程
说到“省”的成型,就绕不开和它并存过的那些称呼:州、道、路、府。它们中的不少,起得比“省”早,用的时间也很长,有的甚至到了清末还在沿用。
“州”在战国到秦汉之间,就已经出现,起初既指区域,又指监察性划分,比如“九州”更多是地理文化概念。秦汉以后,州逐渐成为地方行政单位,与郡、县并存。到东晋南北朝,州郡数量剧增,名称繁多,时常被史家称为“州郡之乱”。隋唐统一后,取消郡制、保留州县,州成为全国基层之上、道之下的地方单位。
唐代的“道”,一开始偏重监察、军防意义,而不是日常行政。比如剑南道、河南道、河东道,管辖范围很大,更像总督区。到了安史之乱之后,各节度使坐大的局面,反而是节度使的实际辖区强过道的名义划分,制度相当复杂。
宋代让“路”登上舞台。北宋统辖全国的高级行政区叫“路”,比如京东路、陕西路、两浙路等,“路”之下才是州、军、监、县。金朝沿用这一称呼,辽、金时也有“路”“府”“州”等名目交织使用。这样一来,“路”便成为宋金时代相当于“省级”行政区的主要称呼。
元朝建立后,出于统筹考虑,在行省之下再划分路、府、州、县。也就是说,“路”的地位比元前时代有所下降,成了省下一级。明清完全沿用这种层级:省之下为府、直隶州、散州,府下再辖州县。
道这个称呼,到清代又活跃起来,一度作为省以下的一个层级或一种监察区域,比如“湖北布政使司下设荆南道、鄂东道”等。但无论是唐的道、宋金的路,还是清代的道,到了近代行政区划改革之后,都逐渐失去了高级政区的角色。
换句话说,从唐宋直到清末,州、道、路、府、司等名目长期交织在一起,层次繁复。真正稳居“顶层地方行政单位”的,却是元代的行省、明代的布政使司、清代的“各省”。这个过程中,“省”的称呼开始时只是元代行中书省的简称,后来通过明代民间习惯的延续,最终在清代被官方完全确立下来,将其他称呼压在下一级。
六、从清入民国:名称延续与格局微调
一九一一年辛亥革命后,清帝退位,中华民国建立。中央政体剧变,地方行政区划却并未大动干戈。在一九一二年前后,民国政府继续沿用“省”的大框架,只是取消了布政使衙门,改设省政府、省长,省内设道署、县署等机构。
民国初年的“二十二省”格局,是在清代晚期基本架构的基础上微调形成的。蒙古、西藏、新疆等地区,另有特殊行政建置,随着政局起伏反复变动。期间还有“专区、行政督察区”等称呼出现,但都位于省之下。省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没有再改成州、道、路这样的旧称,而是稳稳保留。
到了二十世纪中叶,新的政权建立,对全国行政区划进行大规模调整,设立省、自治区、直辖市等不同类型的高级行政区域,“省”这个称呼与“自治区”“直辖市”并列成为最高层级的基本单位。这时候,“省”的含义已经不再是古代意义上的行中书省、布政使司,而是现代国家行政体系中的一个规范化名目,不过名称上的传承非常清晰。
七、“省”这个称呼,究竟定型在什么时候?
如果把整个演变过程串起来,时间节点大致可以这样理解:
东汉到唐,“省”只是中央官署名,尚未触及地方。
金朝后期出现“行尚书省”,地方上第一次出现带“省”字的机构,但时效性强,性质偏临时。
元朝正式建立“行中书省”制度,“省”上升为统辖一方的大区单位,而且作为日常行政架构长期存在。这里,可以说“省”首次具有稳定的高级地方政区含义。
明初沿用行省划分,却改名为“布政使司”,但人们仍习惯称“某省”,形成“名在民间”的过渡状态。
清代在官方文书中统一采用“各省”的称呼,从形式到内容,完成了“省”作为国家高层地方行政单位的定名和制度化。
如果要回答“我国高层行政区划是什么时候由州、道、路演化为‘省’”这一问题,与其理解为某一个年份的一次“改名”,不如理解为一个从元到清横跨数百年的过程:元代行中书省奠定基础,明代布政使司延续区域格局,清代把“省”这个称呼写进所有正式公文,从此固定下来。
州、道、路、府这些古老的名目,并不是被某一道圣旨突然替代,而是在新的国家结构下被逐步压到下一级,最终退出最高层行政舞台。这种渐进式演变,与中国漫长、复杂的帝制史高度契合。
回到一七世纪那间清廷的议事大堂里,假如一位军机大臣拿起笔,在奏折开头写下“本省情形,谨具奏闻”几个字,他未必会想到,“省”这个简单的字眼,会沿用到数百年后,还牢牢印在每一张地图上。历史上那些州、道、路的旧名,则慢慢退进方志和典籍,成了研究者案头翻阅的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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