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招聘司机,月薪保底8000元,押金可退,随时退车……”面对这样的诱人广告,急于找工作的张某某心动了。然而,当他缴纳押金、贷款购车后,等来的却是远低于承诺的微薄收入,以及一次次被推脱的退车请求。这不是普通的劳务纠纷,而是一场精心编织的“套路运”骗局。
“高薪招聘”作饵,层层包装设局
2022年底,田某某与刘某某共同成立某物流信息服务公司,2023年吴某某加入并成为法定代表人,3人共同经营。
这家公司自2023年9月起便开始以招聘为名实施诈骗。田某某等人在一些知名网络平台密集发布高薪招聘司机的广告。应聘者到店后,招聘人员高某某热情介绍“合作司机”模式,宣称公司提供货源、月薪保底8000元。随后,田某某、刘某某、吴某某亲自出面,作出“月纯收入8000元以上”“押金随时可退”“不想干随时退车”等虚假承诺。
“他们说得特别诚恳,还拿出合同让我签,我就信了。”多名被害人在报案时这样描述。殊不知,这些承诺从一开始就是无法兑现的“画饼”。
押金、贷款连环套,步步诱骗入局
2024年5月,随着多名被害人报案,这起“套路运”骗局逐渐被揭露。公安机关先后将刘某某、吴某某、高某某抓获,田某某经上网追逃后主动投案。
案件移送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梳理案情发现,该骗局环环相扣,被害人一旦踏入就难以抽身。
求职者首先被要求支付4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押金,对方信誓旦旦承诺“随时可退”。但钱一旦交出,退押金的诉求便石沉大海。
紧接着,田某某等人以“协助办理购车贷款”为名,带领被害人办理购车手续。表面上是帮助司机实现“以车养家”,实则暗中操纵贷款金额——使其远高于车辆实际售价,差额则被几人悄然瓜分。
少数被害人提车后,刘某某会象征性地安排少量运输订单,但月收入远不足承诺的8000元。待被害人察觉问题要求退车退款时,对方随即以“正在回租”“正在找下家承接”等理由不断拖延,直至失联。
精准定性严审查,全力追赃挽损
“这不是简单的合同纠纷,而是典型的‘套路运’诈骗。”办案检察官陈丹指出,“该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高薪收入、隐瞒真实车价、设置虚假承诺等手段,诱骗被害人交付钱款,其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经查,2023年9月至2024年4月间,该团伙以上述手段骗取张某某、闫某某等15名被害人押金及购车差价共计39.9万余元。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将追赃挽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置于突出位置,耐心接待来访被害人,做好释法说理和情绪安抚工作。同时,向犯罪嫌疑人充分阐释认罪认罚从宽等法律规定,引导其主动退赔。最终,4名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赔了被害人全部损失,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2024年12月,经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田某某、刘某某、吴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各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被告人高某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该案虽属传统罪名,但作案手法新颖,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对证据的实质性审查,确保起诉书对案件事实的表述客观、精准、清晰,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2025年11月,该案起诉书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起诉书。
“这起案件呈现‘套路运’诈骗的典型特征:高薪引诱、押金设卡、贷款加码、推脱退车。”办案检察官提醒广大求职者,面对“高薪保底”等过于诱人的承诺,务必保持警惕。签订合同前,应仔细核实公司资质、了解行业平均收入;涉及收取押金、办理贷款时更要审慎,谨防落入“招转贷”陷阱。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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