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知情人反映: 东营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下属企业东营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东政合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在东营区都市农业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上存在违规招标的行为”。

据悉,招采项目:东营区都市农业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招采单位:“山东政合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为:“东营区城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牵头人)与 山东信诚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中标时间: 2026年1月28日 中标金额:33950.1万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后发现,该项目的招采单位与中标单位同为 “东营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股子公司 ,中标单位:东营区城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 “巴某某” “在东营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担任董事职务”。

招采单位:山东政合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的财务 “于某某” 在东营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营市东营区城发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中担任财务, 该公司的监事:“李某某” 又在东营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担任董事一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同一集团下的两家全资子公司 一个招采 一个中标 其中还有管理人员穿插任职是否符合招投标的公平性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针对此现象,本报联系了东营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随后本报又将情况反映给该项目监管单位东营区农业农村局,东营区农业农村局回复称:虽然是监管单位,但是具体事宜由六户镇镇政府负责,请与镇政府联系。本报联系六户镇镇政府,镇政府回复称:我们不是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的得问东营区城投。

本报持续关注!

编辑:舒畅

版权声明:方鉴新闻所有原创文章,转载均须获得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欢迎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纳即付报酬。

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投稿、约访、转载、合作事宜联系邮箱: csjjdbfj@163.com。

政企内容服务专席:1501159656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099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