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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知名的法学教授劳东燕发文称:

“当年骂知识分子‘臭老九’和如今骂知识分子‘公知’,在底层逻辑上没有什么区别”。

“骂知识分子‘臭老九’的人与骂知识分子‘公知’的人,是精神上的父与子”。

“在流行骂公知的时代,很多人以骂‘公知’为荣,只能表明自己是脑残,终将沦为历史长河中的小丑,也终将为自己的低劣认知付出代价”。

“明明认知低劣,却喜欢在公共领域蹦跶还特别自鸣得意,说这样的人是小丑可能还侮辱小丑了”。

“打倒‘臭老九’”,是将知识分子批倒批臭,因此造成了历史性的无可挽回之损失。

现如今,知识分子的地位不仅得以拨乱反正,可以说,更是得到了全社会的尊重。

而源于知识分子群体中的“公知”——“公共知识分子”,现在为何呈现出被污名化的现象,也就是劳教授所言的公知像“臭老九”一样被骂呢?

首先,不得不说,作为面向公众发声的“公知”,其作为公众人物,而非默默无闻、默默无声的知识分子,其更容易引发公众的关注与评说,这本就是公共知识分子选择走向公域后的必然和正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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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别说是公共知识分子了,就是所谓的“圣人”“伟人”,也同样没有任何一个完人!——否则,怎可能出现“臭老九”这样的词汇、概念与悲剧呢!

作为面向公共群体进行公开发声的所有公共知识分子精英,可以说,都算得上是“公知”的范畴。

则如果其中的一些“公知”表达有误、站位不准、思想不一、看法各异的话,就会遭到他人的反驳、批评,这本是很正常的事。

但是,如果因此就要以点带面、以一概全的话,便将整个公共知识群体给污名化,将所谓“公知”的概念与群体全部抹黑,这要么是一种极度无知,要么是非常愚蠢,要么是“头顶生疮、脚底下流脓——坏透了”!

就像我们提到“公务员或官员”时一样,难道因为抓了无数的大鱼小虾——贪官污吏,你就说“公务员或官员”全部是黑的吗?——这岂不是违背了你们最爱挂在嘴边上的“辩证法”?

当然,不否认所谓“公知”中人,有表达错误者,有屁股坐歪者,也有站位走偏者等等,你说这样的人是公知中的低能者也行,说他们是低劣者也罢,甚至说他们有人是什么“叛徒、汉奸、卖国贼、1450”也可。

但是,这也仍是个别舆论的一种“无罪推定”,如果国家并未因此“拿他们是问”,则其表达仍算得是个人言论的自由。

如果真的违背了公序良俗或法规,自有国家依法整治与严格惩办,而并不能由个别人进行随意的舆论审判!

毕竟,这其中的所谓“公知”个体,就像贪官污吏一样,并不是真正的主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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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拿着鸡毛当令箭,就将全部的公共知识分子给污名化成一个简化词——“公知”,既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更有可能伤害知识分子中的正直之个体,而最大的危害,则是令愚者更愚,让社会与国家的进步缺少了民智的启迪,民族的发展失去了智慧的明灯导引!

而“公知”之所以不招一些人待见,关键一点就在于,他们彰显了知识分子最大和最值得尊重的一种能力与精神——那就是更为擅长独立思考、更精进于批评精神!

这样的公知,就会成为固化思维的敌人,就会对非黑即白式的二元化思想形成挑战,就会成为“伪正能量”者们两股战战的最强对手!

而劳教授为何会说:骂臭老九者与骂公知者,在底层逻辑上相同呢?

因为,这二者都是对知识分子群体的不尊重、不客观、不全面的思维观念,都是通过一些简单易洗脑的词汇与口号——比如所谓“臭老九”“公知”这样的简略词,一棍子将整个群体打倒在地,欲图“令其永世不得翻身”。

但显然,这并不是符合事实与逻辑的观念,而只有论事实、摆道理、讲逻辑,才能真正令人服膺。

可那些拿口号、概念搞污名化的人,大多就是在事实、逻辑与讲道理上败下阵来后,才走此下三滥的捷径,用“臭老九”或“公知”予以污名化一个群体,妄图达到物理消灭和自以为能精神打败对方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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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不完全统计,我们这地儿仍有着将近6亿人是初中及以下学历——则这些人无论是在知识储备、专业能力、思维水平及独立思考的程度上,与公共知识分子群体存在差距也很正常。

所以,这两大知识层次差别的群体,也就会在公共讨论中产生误解、抵牾与矛盾,这同样仍是正常现象。

可能,也存在着一些所谓公知的高高在上,更有一些“伪公知”的各种劣迹暴露,他们拉低了“公知”群体的美誉度,让普罗大众远离之,甚至是唾弃之——这也是个别所谓“公知”自找的下场!

但毕竟,这样的“伪公知”相对于知识专业、心存良知与做人底线的真正公知群体来说,仍是极少数!

我们显然不能因此整体性污名化公知——一如我们不能因为有很多普通百姓被传销、电诈欺骗,就将所有民众都视作愚蠢一样!

对于公知的“污名化”运动,很大程度上要拜互联网的出现。

在人人可以成为“键政能手”之下,本就是小众化的公知们,显然是“好汉难抵四拳”,特别是被一些“流量至上主义”者所利用,成了这些所谓“正能量自媒体写手”持续和无限抹黑的对象。

比如,像作家莫言,被人视作中国文学界的“公知”第一人,因其魔幻现实主义写法特点,作品中呈现出对于阴暗面的表现与批判,因此成了一些流量自媒体及无知网民狂叮怒咬的主要对象。

像某位初中学历的无名自媒体作者,竟然成了“骂莫言专业户”。

其几乎所有文字都以莫言为抹黑对象,他更是专门跑到京城,去法院和检察部门举报、起诉莫言,甚至数次公开声称“不处理莫言,就要使用暴力手段”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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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因此走红于网络,并从此开始了以“专门吸血莫言”的辱骂方式,来赚取稿费、打赏等报酬的“流量生意”——这也因此创造出诺奖史上,遭致本国人起诉的诺奖第一人之奇葩与可耻先例!

可事实上,莫言不仅有着官方协会机构、多数大学的正式职务与工作,还在不久前的国庆时,受到国家最高机构的邀请,成为做客人民大会堂的嘉宾。

可是,此类自以为是的所谓“正能量代言人”,总以为他们才是这个世界的真正主人,才是真正的天然政治正确的代表。

他们认为只要自己手拿自认的“正能量”标签,就获得了可以任意斩杀他人的“尚方宝剑”,就可以随意抹黑和污名化自己的同胞了。

一如劳教授所言,抹黑公知与当年的打倒“臭老九”逻辑一样,且其恶果也必然会相同!

人类史上,如果没有了知识分子,尤其是其中的公共知识分子精英的明灯指导,民众的启蒙与觉醒,就不知会是何夕何年?人类社会的暗夜,就可能更为幽暗与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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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一想当年王朝统治之下的奴隶与顺民,如果没有知识分子精英的最早和最初启蒙来唤醒,何来如今革命的成功?何来人之真正为人的“人民”,从此成为国家名称上的主体?

“打倒臭老九”,已成为不堪回首的历史过往,可是,如果一个民族最大的特征,竟然是“善忘”,则自我愚蠢或自我使坏的结果,就会遭致不断反噬而自我打脸!

因此说,污名化公知,一如将知识分子抹黑成“臭老九”一样,也必将是一个民族的极大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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