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海新闻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发布行政处罚公示,山东睿鹰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被菏泽市牡丹区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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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处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54号第A档,最终对该企业作出10万元罚款的决定。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未取得许可擅自经营,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中毒等安全事故,对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构成严重威胁,此次处罚彰显了监管部门对危化品经营行为的严格管控。
公开信息显示,山东睿鹰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22日(曾用名:山东睿鹰先锋制药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注册资本4亿元,由山东和源制药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彭继先、尚中栋分别持股52.5%、37.25%、10.25%,作为菏泽本土医药龙头企业,该公司是集科研、中试、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大型现代化制药企业,曾入选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并获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在产业布局方面,集团构建了生物发酵、化学合成、无菌制药等五大产品平台,研发出200多个品种,注册申报了100余个药品文号,多个产品突破国外技术垄断,先后通过中国GMP、美国 FDA、EDQM 等国际权威认证,对外投资17家企业,深度参与医药产业链上下游布局,是菏泽地区医药产业的重要支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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