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30日讯近日,山东省药监局印发《药品生产领域普法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即将正式实施为契机,聚焦法规普及全覆盖、守法意识提升与风险隐患自查,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全力营造药品生产领域知法、懂法、明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实施方案》明确,通过法规宣贯、案例警示、合规指导和“检查+普法”等多元模式,实现法规普及全覆盖,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对新《条例》核心条款知晓率和理解率达到100%,将守法意识摆在首位。一是开展“送法上门”与集中宣贯,通过举办政策解读会、发放普法资料包、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推动形成药品安全社会多元共治。同时,对国家药监局近期发布的中药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出口及辅料和药包材生产等监管政策进行宣贯和解读。二是汇编近三年典型案例,编制警示教育读本,组织“以案为鉴”专题学习,传递“四个最严”监管信号,推动企业主动承诺践诺,摒弃侥幸心理,引导企业持续加强数据可靠性、变更和偏差等方面的管理。三是推行“合规体检”与自查自纠,发布《药品生产企业合规自查清单》,探索科学处置历史遗留问题,既保持高压态势,又释放“向前看”的监管信号。

《实施方案》要求,要坚持“检查即普法、普法在前沿”,将普法融入检查全过程,注重案例的“靶向性”与“震慑力”,帮助企业算清违法成本账、企业信誉账和个人自由账。突出抓好法定代表人、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等“关键少数”履职,结合“两清单、双报告、双评估、一承诺”制度,推动企业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集中普法结束后,将建立常态化“以案说法”机制和普法联系点制度,持续巩固普法成果,切实从源头上筑牢药品质量安全防线。

闪电新闻记者 张吉红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