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既让劳动者拿回了应得的劳动报酬,也为企业免去了诉讼的时间与精力成本,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司法效果。
据悉,姜某2022年入职该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2025年年末双方因旷工认定、劳动合同解除产生分歧,围绕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社保缴纳等核心问题争执不下,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未达成一致后,诉至永吉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唐雪莲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思路,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厘清争议焦点。考虑到劳动争议的特殊性,法官坚持法理情并重,分别与双方沟通疏导,向劳动者释明诉讼风险与维权边界,为企业讲解用工相关法律规定与规范经营的重要性。针对双方分歧点,法官逐一释法明理、居中协调,耐心平衡双方诉求,逐步缩小意见差距。
经多轮细致沟通,双方放下对立情绪,感念过往合作情谊,当场签订调解协议,约定用人单位限期足额支付拖欠工资及相应补偿金,并依法完善用工手续。“不仅拿回了工资,还保住了和公司的情面,太感谢法官了!”姜某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企业负责人也对法院高效化解矛盾的做法表示认可。
此次调解是永吉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源治理的生动实践,既切实守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企业纾困减负,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永吉法院将持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完善多元调解机制,提升劳资纠纷化解能力,用心用情调处各类矛盾,全力维护辖区劳资关系和谐稳定,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司法保障。
(冯荟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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