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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单亲妈妈史玉辉因涉黑罪名被羁押821天,检察机关最终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法律已认定其无罪。

她依法申请国家赔偿,这是对错误羁押的法定弥补,程序正当合理。

仅13天后,当地警方以骗取银行贷款重新立案,国家赔偿程序随即中止,她再次陷入司法泥潭。

整件事核心矛盾清晰,前案无罪结论与新案立案时间高度巧合。

涉黑罪名不成立,说明近三年羁押存在明显执法问题。国家赔偿是公权力纠错的应有之举,并非额外施舍。

新罪名精准卡在赔偿节点出现,无法不让人产生合理顾虑,是否有人为规避错押责任,刻意制造新案阻挠赔偿。

公众的顾虑并非无端猜测。

普通公民在公权力面前本就弱势,821天羁押已摧毁其生活与生计。

法律宣告清白后,她只求合法赔偿与正常生活,却被迅速拉入另一案件。

此类操作无论动机如何,都形成持续施压的现实效果,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

执法办案必须忠于事实与法律,不能因赔偿追责而随意变更案件走向。

若案件进度可随责任追究灵活调整,法律便不再是稳定准则,反而沦为可操控工具。

真正的法治,不容许用后案掩盖前错,不容许用新罪名回避旧责任,更不容许随意消耗公民自由与尊严。

联合调查不能流于形式,必须回应核心疑问,新案是否为规避赔偿而设立,此前错押由谁负责,公民损失如何弥补。

不给明确公道,只会持续寒透人心。

不厘清关键疑点,只会不断消解公众对法律的信任。社会法治的底线,体现在对弱势个体的态度上。

若无罪之人连合法赔偿都难以获得,法治的公平正义便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