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下午,洛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云峰到嵩县法院开展送奖到岗活动。河南省洛阳市嵩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旭光参加活动。

活动中,刘云峰为“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石菲菲、全市法院“办案标兵”冯红干送上鲜花与祝福,对其尽职尽责、公正高效的工作表现给予充分肯定,勉励其不忘初心、笃行不怠,持续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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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云峰强调,此次“送奖到岗”是市中院党组落实从优待警的重要举措,是倡树“以办案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导向的具体实践。希望嵩县法院全体干警以先进为榜样,汲取奋进力量,在比学赶超中锤炼本领,在担当作为中践行初心,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荣誉承载肯定,更赋予责任。” 受奖干警表示,将以此为新的起点,把组织的关怀转化为奋进动力,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履职尽责,用实干担当书写司法为民新篇章。(马琼艺 范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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