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6日,菏泽金融监管分局核准刘鹏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公告内容如下:

菏泽金融监管分局关于刘鹏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菏金复〔2026〕27号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关于核准刘鹏菏泽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太平财鲁〔2026〕1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刘鹏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2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菏泽监管分局

菏泽金融监管分局

2026-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