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刺头到脊梁:吴盛六那身伤疤,比任何军功章都耀眼!
铁锅,烈酒,一条被崇军弯刀划开半尺长的伤口,他自己咬着牙撒上金创药,眉头都不皱一下。
有人说吴盛六就是个莽夫。可我觉得,全天下最清醒的人,恰恰是这群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边军汉子。
吴盛六死了吗?没有。他活下来了,活得比谁都通透。
可你知道吗,这个最后选择留在边关、拒绝回南都当官的粗豪将军,当初差点提着刀把刚上任的段胥给砍了。
踏白军大帐,油灯噼啪作响。
吴盛六一把掀翻面前的案几,酒碗碎了一地,酒液溅到旁边几个偏将的靴子上,没人敢吭声。“放ta娘的屁!老zi在边关杀了十五年,他段胥算个什么东西?南都来的公子哥,仗着会写两首诗就来骑老zi头上?”
他心里不服,不服在哪儿?
我猜,他觉得丢人。一个在死人堆里滚了十五年的老将,要听一个二十出头的毛头小子指挥,这口气怎么咽?更气的是,段胥来了就立规矩,军纪严得变态,动辄军法处置。吴盛六拍着桌子吼:“老zi的兵,老子心疼!你那些规矩,是拿人当牲口使!”
可结果呢?比试输了。干净利落。
“吴郎将喜怒形于色,且常年戍边,敌人对你十分熟悉。”这话翻译过来就是:老吴啊,你太实诚了,什么心思都写在脸上,打不了心理战。
吴盛六嘴上不说,心里其实已经服了三分。他这种人,只认拳头。你比他强,他就认。但让他真正把命交出去,还差得远。
朔州城,粮草被劫。
按常理,主帅坐镇后方,派人去追就是了。可段胥干了件什么事?他自己带人摸黑出城,去劫崇军的粮。
吴盛六在城头等了一夜,天亮时看见段胥带着人回来了,浑身是血,战马倒了两匹。这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冲上去一把抱住段胥,声音都在发抖:
“谢谢你将军,替我……也替朔州城百姓走了这么一趟。”
你注意到没有?他说的是“替我”。
这句话分量太重了。吴盛六是先锋,是尖刀,冲锋陷阵本该是他的活。可段胥替他去了,而且是去最危险的地方。那一刻吴盛六明白了——这个年轻人不是躲在后面发号施令的公子哥,是真正拿命在扛的主帅。
他不是被权力压服的,是被“情义”和“担当”收服的。
段胥独自涉险,吴盛六在后方急得团团转,最后他咬着牙说:“将军这是要一个人扛啊……他怕连累踏白军。”你看,这个粗人,其实什么都懂。段胥的算计、段胥的深意,他后知后觉,但一旦想明白,就死心塌地。
我特别吃这种“粗中有细”的人设。你以为他莽撞,其实他心里跟明镜似的。他只是不愿意玩那些弯弯绕绕,他信奉的是——你对我好,我把命给你。
吴盛六这人,没老婆,没孩子,没家产。他有什么?有一群过命的兄弟。
韩令秋被囚禁,他急得直接闯牢房,隔着栅栏追问:“你到底怎么了?跟老zi说啊!”那种焦躁,不是上司对下属的关切,是老大哥护犊子的急眼。后来韩令秋归队,他冲上去拍人家肩膀,笑得像个孩子。
沉英战死。吴盛六跪在地上,抱着沉英还没凉透的身子,眼泪和着血一起淌。他嘴里翻来覆去就一句话:“怪我……怪我……”那种自责,比刀子割肉还疼。沉英在他眼里,不是普通士兵,是子侄,是孩子。他觉得自己没护住。
边军那种感情,外人真理解不了。他们一起啃过冻硬的干粮,一起在死人堆里爬过,一起被崇军的箭雨压得抬不起头。这种感情,比血缘还硬。
后来攸州决战打完,几个人坐在一起喝酒。吴盛六端着碗,手还在抖——不是怕,是力竭后的生理反应。他环顾一圈,孟晚在,夏庆生在,韩令秋在,段胥也在。他咧嘴笑了,露出被烟熏黄的牙:
“经过这么惨烈的一场仗,我们不仅还活着,十七州也收复了,这辈子我值了!”
这句话说得太实在了。他不是在喊口号,是真的觉得值。一个老兵,最大的荣耀不就是活着看到收复失地吗?
最后段胥问他,要不要回南都。
吴盛六摇头:“亲手打下的土地,当然要自己守住。我还是留在边关吧。”
有人觉得他傻。南都多好啊,有酒有肉有女人,不用啃冷干粮,不用闻血腥味。可我觉得,他太清醒了。
更重要的是,他的根已经扎在边关了。那些战死的兄弟埋在这里,那些收复的土地在这里,他的命也在这里。你让他去南都,等于把一棵老树连根拔起,活不了的。
段胥不在的时候,吴盛六已经能和夏庆生、孟晚一起分析局势、部署城防了。他从一个只会猛打猛冲的悍将,变成了能冷静判断的将领。这种成长,不是靠读书读出来的,是在血里泡出来的。
有人说,乱世出英雄。可我觉得,真正的英雄,是在乱世里活下来,还能守住自己本心的人。
吴盛六这个人,放在太平盛世,可能就是个不受待见的刺头——脾气臭、不识字、不懂规矩。可在边关,他是踏白军的脊梁。
他身上那些伤疤,被刀砍的、被箭射的、被火燎的,每一道都有来处。他不说,你不问,他就闷头喝酒。但你如果问他后不后悔,他肯定瞪你一眼:“后悔个屁!老zi的地,老zi守住了。”
我觉得,这才是真正的体面。不是朝堂上的紫袍玉带,是边关的风沙里,一个老兵站得笔直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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