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通财经网

国富氢能(02582)发布公告,于2026年3月27日,本公司与鹭岛氢能(厦门)科技有限公司(鹭岛氢能)订立销售协议(销售协议A),内容有关提供PEM制氢BOP系统,对价为人民币 1932万元。于2026年3月30日,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GF Hydrogen Europe GmbH与 RCT GH GmbH订立销售协议(销售协议B),内容有关提供两套2.5 MW制氢系统,对价为186万欧元;及订立销售协议(销售协议C,连同销售协议A及销售协议B统称该等“销售协议”),内容有关提供一套5MW制氢系统,对价为140万欧元。

本公司于2023年与鹭岛氢能建立PEM电解水制氢领域战略合作关系,形成“核心部件研发+系统工程转化”的互补格局。双方联合研发的高压兆瓦级PEM制氢装备已在新疆综合能源站稳定示范近两年,开发的PEM-ALK混联制氢工艺和模块化集成方案得到业主高度认可,表明双方合作已从研发示范走向工程应用阶段。近期,协同鹭岛氢能中标辽宁华电调兵山1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PEM制氢系统标段,负责该项目BOP研制及系统集成,显示产品与技术已获得大型绿色燃料项目的市场认可。

本公司认为,该进展有助于增强市场对PEM技术路线商业化前景的认知,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绿氢装备及绿色燃料场景中的业务协同能力和市场形象。本集团与RCT Hydrogen签署2026年欧洲首个绿氢装备订单,为双方后续批量深度合作奠定良好基础。销售协议B和销售协议C由本集团联合RCTHydrogen德国本地团队,拟通过创新的氢能即服务方式,向终端绿氢客户提供一体化交钥匙整体解决方案,有望有效破解行业多项痛点;同时通过整合贯通全产业链资源,助力压降绿氢综合应用成本,进一步彰显本集团技术积淀与海外项目落地能力。本集团计划依托德国本地化生产布局,以“欧洲制造”满足欧盟产能监管与市场准入要求,积极响应欧洲绿氢规模化发展的市场需求。基于本次合作的开端,双方长远协作空间广阔,后续持续性业务订单有望有序落地。董事会认为,该等销售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将对本集团的营运表现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