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三(4月1日),一场可能重新定义“谁是美国人”的历史性案件,将在最高法院开庭辩论——关于“出生公民权”的案件。

这是最高法院在127年来首次介入“出生公民权”的审理。上一次还是在1898年,由华人黄金德起诉美国政府并获胜,最终确定了“出生公民权”,如今,最高法院或将重新定义宪法第14修正案。

美国出生公民权是由宪法第14修正案确认的,当时美国内战刚结束,奴隶得到解放,为了确保奴隶及其子女能够获得公民权,美国国会通过了宪法第14修正案,并得到绝大多数州的同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第14修正案第一款规定:“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归化,并受其司法管辖的人,均为美国公民及所居住州的公民。”(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of the State wherein they reside)

这其中,包含了两个定语:1、在美国出生或归化;2、受其司法管辖。并且中间的是“and”而不是“or”,这意味着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成立,才能成为美国人。

争议

“受其司法管辖”到底如何定义?

然而长期以来,落实宪法第14修正案时,一直聚焦于“出生在美国”,对于另一个重要的因素——“受其司法管辖”,则从未被提及。

包括黄金德案中,虽然黄金德胜诉,但最高法院只是在判决书中写道:“黄金德在旧金山出生,其父母已经在美国定居,在旧金山有永久住所……”,没有解释清楚“受其司法管辖”到底如何界定!

因此,最高法院此次审理,将重点放在“受其司法管辖”(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的认定上。

川普第二次入主白宫后首日就签署行政令,废除“出生公民权”,并表示,“受其司法管辖”强调父母必须在美国拥有永久住所(domicile)或“合法定居”,子女才有资格获得公民身份,临时访客或者非法移民应该被排除。

白宫发言人阿比盖尔·杰克逊(Abigail Jackson)在声明中表示:“最高法院有机会重新审视第14修正案的公民权条款,并将美国公民身份的含义恢复到其最初的公共含义。此案将对所有美国人的安全产生巨大影响。”

商业推广

意外收获

联邦地区法院被限制权力

毫无疑问,川普的行政命令在多个州被告上法庭,包括华盛顿州等州提起的挑战以及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代表个人提起的集体诉讼Barbara v. Trump。

而多个民主党州的联邦地区法院接连发布全国性的禁令。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一连串的全国性禁令,却让地区法官从此丧失一项“特权”。

2025年6月,最高法院宣布一项判决,裁定“单一地区法官无权对全国生效的行政命令颁布普遍性禁令”,从而剥夺了地区法官宣布全国性禁令的权力。

大法官艾米·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罕见与另一名大法官凯坦吉·杰克逊(Ketanji Brown Jackson)公开翻脸。杰克逊在意见中称“法院的职责是命令所有人(包括政府)遵守法律。”而巴雷特则斥责道:“杰克逊过于强调司法可以不受限地约束行政,却忽视了司法自身权力的边界。”

巴雷特还说:“司法也没有不受约束的权力,从总统往下,每一个人都受法律约束,这对法官同样适用”。

从此,联邦地区法院发布的禁令,只能适用于其管辖的范围。包括联邦上诉法院,其发布的禁令也只能适用于其管辖的几个州。

意义重大

“赴美生子”或成为历史

川普政府强调,宪法第14修正案旨在确保内战后曾经的奴隶及其子女获得公民权,而非为临时外国人子女提供保障。司法首席律师约翰·绍尔(D. John Sauer)在请愿书中写道,公民权条款适用于“最近被奴役的人及其子女”,而不是非法入境者或临时访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绍尔进一步指出,出生公民权是非法移民的“强大诱因”,引发国家安全问题,并助长“生育旅游”(赴美生子)现象——外国人赴美生子以便子女获得公民身份。

随着周三口头辩论临近,各种宣传和抹黑行动开始启动,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宣称川普政府的论点“建立在种族主义的基础上”,并借用布鲁斯·斯普林斯汀的《Born in the U.S.A.》,强调所有在美国出生的人都是美国公民,至于其父母是临时访客,还是违反美国法律、非法闯入美国的非法移民,不应有任何限制。

不知大家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