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还有哪些刑事业务值得律师投入时间和精力?

答案:涉企刑事案件。

尤其在新《增值税法》落地后,由发票合规、税收征纳、内部治理缺陷引发的经济犯罪案件量持续上升。相关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法院虚开发票罪案件量同比增长32%,是企业涉刑的高频罪名。

不少企业通过注册“空壳公司”,利用不同地区的政策差异实施虚开发票,以达到骗取出口退税的目的。

在具体辩护时,律师普遍会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数额、证据等维度进行展开——

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骗取国家税款的目的?行为人是否属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犯罪数额的认定是否有误?案件是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等。

但在具体办案时却也存在着不少争议和难点。

比如主观故意的认定。实践中,司法机关大量依赖事实推定(如无真实货物交易、使用虚假身份进行交易等)来认定“明知”。

在此情形下,律师该如何向法庭证明,当事人虽然身处这些“异常”环节,但确属被蒙骗,或其注意义务尚未达到“应当知道”的程度?尤其在挂靠、代销等复杂商业模式中,该类情形颇为常见。

还有客观行为的认定。发票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不一”是认定虚开的司法标准。但实践中存在大量“变通”的操作,如如实代开、挂靠经营等。作为律师,该如何向法庭证明,在“三流不一”的表象下,存在真实的交易实质?

本期课程,智拾网诚邀上海靖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魏艳昭律师,就虚开专票案件的辩护思路进行讲解。课程中,魏艳昭律师将沿着“定性疑点——辩护思路——方案选择”授课路径进行展开,指导律师如何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案件事实、行为性质、犯罪金额等,灵活选择最有效的辩护方案,继而将辩护思路落到实处。

4月1日晚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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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定要学这门课?

01

搭建清晰的定性逻辑框架

虚开专票案件的定性直接决定案件走向,一旦定性偏差,不仅会导致辩护方向错误,更可能让当事人承担过重的刑事责任。比如,将“如实代开”“挂靠经营”等不具有骗税目的的行为误判为虚开专票罪,或将非法出售专票与虚开专票混淆定性,都会直接影响辩护效果。这门课通过针对性解析最新定性疑点,为刑事律师搭建清晰的定性逻辑框架。

02

掌握复杂案件辩护思路

当前,虚开专票犯罪呈现出规模化、复杂化的特点,且由于涉及虚开、骗税、洗钱等多种罪名,给刑事辩护带去不小的挑战。很多刑事律师虽有办理普通涉税案件的经验,但面对复杂虚开专票案件的辩护难点时,往往无从下手——分不清虚开、非法出售与非法购买专票的行为边界,搞不懂税款数额与票面税额的核心区别,不知道如何运用出罪条款为当事人争取免责,更无法精准把握量刑档次与牵连适用的边界,最终只能陷入“被动辩护”的困境。本期课程专门设置“新型疑点的辩护思路”模块,为刑事律师提供可落地、可操作的辩护方案。

03

精准匹配不同角色辩护需求

虚开专票案件往往涉及开票方、受票方、介绍方多个主体,不同主体在案件中的地位、行为性质、责任大小存在显著差异,辩护思路也需因人而异。实践中,部分刑事律师无论面对哪个主体,都采用单一的辩护思路,导致辩护缺乏针对性,难以实现最优辩护效果——比如,对受票方一味主张无罪,却忽略了轻罪辩护的可能性。本期课程,就教授大家如何针对受票方、开票方、介绍方,设计差异化的辩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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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一、虚开专票案件的最新定性疑点

二、新型疑点的辩护思路

1.行为性质:如何区分虚开、非法出售与非法购买专票

2.入罪标准:税款数额vs票面税额的关键区别

3.出罪条款:为何虚开有出路、非法出售无退路

4.量刑档次:三罪名轻重悬殊背后的立法逻辑

5.社会危害:实行行为 vs准备行为,链条打击的内在秩序

6.牵连适用: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从一重的适用边界

三、辩护方案选择

1.受票方:无罪 or 轻罪

2.开票方:如何破局?

3.介绍方:帮助犯路径

【讲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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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艳昭

上海靖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上海市律师协会刑法与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上海分院副院长

魏艳昭律师曾于某工商局从事监管及办案工作,后于检察院从事多年办案工作,参与多起具有影响力的大要案的办理,期间荣获多项集体及个人荣誉,理论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律师执业以来,专业从事刑事辩护、企业刑事风险防范等业务,始终专注于涉税类犯罪、虚拟货币类、职务犯罪类等领域案件的辩护业务,对于企业经营中的刑事风险识别与防范业务具有较深研究,先后发表多篇刑事辩护类专业文章,办理的多起案件均取得明显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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