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18日7时40分,吉林市船营区某小学三年级学生栾某(女,8岁)在自家二楼缓台处遭一持刀男子威胁,因有行人经过,该男子将被害人劫持至旁边楼的一单元5楼与6楼缓台处强奸。

“10·18”强奸幼女案件发生后,立即引起了吉林市公安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党组成员、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岳忠田同志在听取船营公安分局情况汇报后,感到问题严重,立即指示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调度室,对2003年以来发生在市区内的强奸中小学生案件进行全面摸排。

调度室工作人员迅速动作,调查结果令人大吃一惊:自2003年2月11日起,截至本案发生日,全市共发生此类强奸中小学生案件16起。

尤其令人震惊的是,就在公安机关对这些案件展开调查摸底,侦破工作即将拉开帷幕之际,猖獗的犯罪嫌疑人又于11月3日和11月13日分别在昌邑区兴华派出所管辖内、船营区青岛派出所管辖内制造了2起同样性质的强奸案件。2名被害人分别为10岁的程某和12岁的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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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强奸中小学生案件发案总数上升至18起,种种迹象表明,这是一宗系列案件。

吉林市公安局经过慎重考虑,将此案列为全市一号公案,实行挂牌督办,并成立了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岳忠田同志任总指挥,由刑警支队、行动技术支队、船营公安分局、昌邑公安分局共同组成的“10·18”专案组,全面开展侦破工作。

专案组通过大量的调查走访,发现18起强奸案件,无论从犯罪嫌疑人的侵害对象、作案时间选择、作案手段、作案工具等方面都有着极大的相似之处。

从犯罪嫌疑人选择的侵害目标上看,18起案件大多为未成年少女;

从作案者选择作案的地点上看,多为路边档次较低、无防盗门的居民住宅楼楼道内,交通方便,便于逃跑;

从犯罪嫌疑人作案方式上看,多在学校周围或道路两侧的楼区内物色目标,尾随到楼洞内的楼梯缓台处伺机作案;

从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上看,据受害人反映犯罪嫌疑人年龄约在30~40岁之间,身高170~175厘米,大脑袋,寸头、圆脸、单眼皮、面部有坑和疙瘩,体态较胖,操本地口音,冬季着棕色半截筒式皮大衣,春秋着红色夹克或砖黄色休闲上衣,黑色毛衣(领口带拉链),夏季着白色或黄色半袖上衣,常穿牛仔裤或黑色裤子,黑色皮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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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犯罪嫌疑人使用的作案工具上看,多为长10公分左右的单刃或双刃卡簧刀、折叠刀(刀把为黑色或白钢式)及一次性塑料注射器;

从犯罪嫌疑人作案语言上看,18起案件中,作案人经常说“我都跟你好几天了,我刚从监狱出来,我干过好几次这事了,5分钟就完事”等语言。

最后,刑侦技术人员通过对2003年4月9日发生在昌邑区东大滩管辖内和2003年10月18日临江管辖内发生的2起强奸幼女案件现场分泌物的提取,经DNA技术鉴定,认定为同一人作案。

据此,专案组将18起强奸案件确定为一人所为,属系列案件,并命名为“10·18”系列强奸案件。

“10·18”系列强奸案件,是吉林市继1992年邹广强、张晓林系列杀人案,1997年系列“刨锛”案之后的又一恶性系列案件。该案的发生,对吉林市的治安稳定构成极大威胁。

早在11月10日,“10·18”系列强奸案件侦破工作刚刚拉开帷幕之际,岳忠田副局长在亲自主持召开的案件调度会上,就对案件的摸排和侦破工作作出部署,即将船营区的青岛街、德胜街,昌邑区的兴华街作为重点区域投放警力进行蹲守和布控。

11月13日,岳忠田副局长深入昌邑、船营两个分局听取案件侦破进展情况汇报,并提出“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奖惩到位”的明确要求。

针对犯罪嫌疑人顶风作案、手段日趋凶残、社会恐慌加剧等实际情况,吉林市公安局及时组织召开了由市区各分局及市局刑警支队、交警支队、巡警支队等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专门会议,再次对案件侦破工作进行深入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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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会议以后,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超常规、大动作,分三条线开展侦查工作。

其一,进行大规模摸排。工作中,市区各分局,尤其是发案较为集中的船营、昌邑两个分局按照《“10·18”系列强奸案件侦破工作摸排提纲》的要求,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摸排工作。船营区、昌邑区是吉林市的两个大区,是吉林市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常住、暂(寄)住人员集中,情况复杂。据初步调查,两个区符合摸排条件的人员就达16万人之多。摸排工作之艰难,可想而知。

此外,指挥部还派出专人深入到全省监管场所对有性犯罪前科的人员开展调查座谈,力争发现线索。

其二,组织警力进行蹲守布控。专案指挥部组织从市局机关抽调的160名警力和市局刑警支队抽调的40名警力,以及船营、昌邑分局各抽调机关、刑警及派出所的250名警力共计450人,分别于每天11~13时30分、15~17时30分,中小学生上、放学时间内,在重点部位进行蹲守。全市形成了以青岛街船营十一小学,德胜街船营一小、二小,兴华街昌邑二十五小及周围楼区为重点蹲守部位,以上述小学向周围楼区延伸线路为重点布控路段,以船营区青岛街、德胜街以及昌邑区兴华街为重点查控区域的“点、线、面”相结合的全方位蹲守布控格局。

同时,专案指挥部组织全市的巡警、交警等部门出动警力,强化社会面控制,力争抓获现行。

与此同时,专案指挥部还根据犯罪嫌疑人可能是出租车司机这一重要分析,将全市公交分局各出租车派出所组织起来,对所有出租车业主及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登记、调查,决不放过任何死角。

其三,实行公开悬赏缉拿。吉林市公安局党组决定对提供有价值线索从而破获案件的,奖励5000元;对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将给予5万元重奖。市局组织各参战单位深入市区各中小学校公布案情,组织学校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各学校都纷纷开会,提高学生和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专案组充分运用秘密力量,进行阵地控制,力争从中获取线索。

调查摸底工作是一项极其艰苦的侦查工作。

冬季的北国江城,寒风肆虐,滴水成冰。然而,无论是在晨曦中,还是在暮霭里,江城的上百条大街小巷,到处闪烁着公安民警警惕的目光。他们走东家串西家,上楼房入宅院,辛劳而又疲惫的身影无处不在。

排查对象白天不在家,民警就晚上登门拜访。有的人家叫了几次门就是不给开,民警只好在寒风中等候排查对象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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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排工作伊始,船营公安分局北极派出所民警孙志忠正赶上参加警衔晋升学习。11月24日,学习一结束他便赶回所里,与治安警谷俊一起,不分昼夜地将自己辖区内的13栋楼房1074户居民逐人逐户地走了个遍。听有的居民反映管区内曹某哥俩体貌特征及年龄均在摸排条件范围内,但2人却长期不在家住。孙志忠一连去了4次,都碰了锁头。

12月21日是星期天,孙志忠顾不上吃饭,一大早就来到住在某号楼7楼的曹家,敲了半天门没有应答。正当小孙有些灰心地往楼下走时,恰巧与正在上楼的曹家兄弟的母亲走了个“顶头碰”。

通过询问曹母,小孙得知曹家兄弟早在夏季就搬到丰满区丰满乡居住了。从曹母的言谈中,小孙感到曹家兄弟的条件与摸排提纲有些出入,但为了不放弃细小疑点,孙志忠请示所领导同意后,还是驱车去丰满乡与2人见了面。见面回来的小孙拍拍满身的雪花笑着对战友们说,尽管这曹家兄弟与画像差远了,但这回我心里有底,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11月15日,船营公安分局德胜派出所民警孙波在管辖内一家饭店摸排走访时,该店业主向他反映,有一体貌特征和公安机关摸排对象相似的人曾在2003年5~6月间经常到饭店吃饭,并说该人当时在德胜派出所管辖内11号楼居住。此线索上报到专案指挥部后,指挥部立即决定在不放松全市大规模摸排和蹲坑守候的同时,由刑警支队组成专案组,对该名男子进行专案调查。

侦查人员经过大量的调查走访,了解到这名男子叫李泽彬,1968年7月出生,户籍所在地为永吉县春登乡魁元屯四社,体态稍胖、本地口音、脑袋较大、寸头、圆脸、脸上有疙瘩、单眼皮、小眼睛、文过眼线。该人曾在德胜管辖内做过汽车轮胎生意,2003年5~6月间在德胜管辖内11号楼开过小超市,专案组经进一步工作查明,李泽彬于1989年从永吉县春登乡来到船营区德胜派出所管辖内从事汽车轮胎修理,1994年至2003年6月底一直在开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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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李泽彬与其前妻离婚,1998年与一年轻女子结婚,先后在龙潭区和船营区致和街、临江街、黄旗街、长春路等地暂住,后来2人又分手。2003年4月中旬至6月下旬,李泽彬在德胜管辖内11号楼与其姘妇艾红伟同居,并在此开一超市。

然而,就在专案组紧锣密鼓地对李泽彬展开重点调查时,11月19日,李泽彬却悄然离开住地去向不明。

犯罪嫌疑人李泽彬突然失踪后,专案组围绕固定证据和实施抓捕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调查与李泽彬有关联的亲属和接触关系,了解李泽彬本人是否具有作案时间并收集相关证据;

二是按照指挥部的要求,提取李的母亲和其二哥的血样到公安部做DNA鉴定,同已提取的物证进行比对;

三是调查李泽彬逃跑方向,为抓捕工作奠定基础。

在等待北京鉴定结论的同时,专案组对案件证据进行了梳理,并对李泽彬的作案依据做了初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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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李泽彬的体貌特征与“10·18”系列案件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基本吻合,经照片辨认,有2名被害人认定是其所为。

二是李泽彬本人曾文过眼线,并且右臂有纹身,这与“2·19”案件被害人反映的情况完全相符。

三是李泽彬的暂住地和居住地及活动范围均与案发地有关。李泽彬曾居住在德胜、暂住在临江其老舅家,这些地点均与发生过的系列强奸案件有关联。

四是2003年4~6月,该人与其姘妇艾红伟在船营区德胜11号楼同居,此间没有发生系列案件,符合“案件空当期”条件。

五是李泽彬自1994年从事出租车行业到2003年6月下旬,平时早6点出车,晚6点交车,有充足的自由活动时间,符合流动作案的特点,特别是在兴华管辖内发生的2起案件,均未穿外衣,分析衣物可能存放在车内或亲属家中。另外,有3起案件发案时间在周六、周日的早6点到8点间,这也符合双休日时间打车人比较少,行动比较自由的条件。

六是李泽彬逃离吉林市后,吉林市再也没有发生此类案件。

李泽彬涉嫌“10·18”系列强奸案件的可能性在急剧上升。

2003年12月22日,公安部DNA鉴定中心对李泽彬的母亲及其二哥的血样进行DNA检验后确认,与吉林市发生的“4·9”、“10·18”案件现场遗留分泌物DNA样本基本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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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10·18”系列案件侦破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

2003年12月23日上午,在得到公安部DNA检验结果反馈后,岳忠田副局长再次主持召开案件调度会,一张全力抓捕犯罪嫌疑人李泽彬的法网迅速展开。指挥部决定,一是围绕李泽彬可能逃跑的去向,组织警力全力追捕。专案组迅速动作,对李泽彬在吉林市内和外地的所有14个接触关系和亲属关系一一进行布控,力争从中发现李泽彬的踪迹。

二是利用“春运”到来,各地加大流动人员管理力度的有利时机,将李泽彬上报公安部,列为公安部A级督捕逃犯进行抓捕,并出资5万元进行悬赏,力争元旦前抓获。

三是根据李泽彬逃跑时身上没有多少钱,可能潜回吉林市的实际情况,组织警力对重点部位变定点布控为流动守候,力争发现该人。

随着侦查工作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专案组通过缜密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泽彬逃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其舅舅朱绍光家的可能性在逐渐加大。

12月23日,受指挥部委派,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孙伟副支队长带领抓捕小分队赶到双鸭山市,查找犯罪嫌疑人李泽彬的大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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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找当地公安机关的户籍档案,专案组并没有发现朱绍光其人。对此,孙伟同志没有放弃,决定带领侦查员在集贤县继续深入开展调查,终于了解到朱绍光已于2002年7月份病故的线索。孙伟同志马上指派侦查员到火化场,从尸体火化登记上了解到了朱绍光生前的地址,并通过这个地址很快查到了李泽彬的两个表姐和一个表弟的居住地以及自然情况。在目标已经失去的情况下,由于孙伟同志的正确指挥,从“死人”身上找到了线索,使得案件侦破工作出现了一丝转机。

为了慎重起见,孙伟同志建议随行的行动技术支队侦查员同当地同行联系,对李泽彬的两个表姐和一个表弟的通讯工具进行秘密监控,随时获取信息。

同时,派出3组侦查员分别深入到其两个表姐和一个表弟家中进行正面接触,劝说他们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通过秘密侦查,侦查员们发现李泽彬的这三个亲属之间曾建立过攻守同盟的重要线索,与此同时,侦查员通过耐心做其大表姐的思想工作了解到,李泽彬曾于11月20日至12月7日,在集贤县居住了17天,之后李泽彬离开当地,从此再无任何联系。

针对上述情况,孙伟同志通过继续做李泽彬亲属的思想工作,终于得知李泽彬在此居住期间曾多次表露过要通过亲属,在当地租一固定房屋长期居住,并准备以开出租车或修理电瓶为业,将来把媳妇、孩子接来生活,不再回吉林的想法。

根据这些情况,孙伟同志认为李泽彬虽然在集贤县失去了踪迹,但仍有重返的可能。

在向指挥部做了系统汇报后,按照指挥部的意见,孙伟副支队长决定在当地扩大调查范围,查找李泽彬的所有接触关系,争取发现新的线索。

经过大量工作,专案组终于掌握了李泽彬在集贤县期间曾多次与一名叫林红的旅店服务员有过交往的重要案件线索。专案组果断决定,将集贤县火车站站前个体旅店女服务员林红纳人重点工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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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侦查员赶到旅店时,店主却告知林红已经离开三四天了,侦查工作再度受挫。

侦查人员根据店主提供的情况,找到了林红的未婚夫,并一同到双鸭山市的林红家进行查找,结果发现林红一直没有回家,打林红的手机却又始终处于关机状态。根据种种迹象,孙伟同志分析林红这几天极有可能与李泽彬继续保持着秘密联系或已为李泽彬租到了房子,并住在一起。为了迅速找到林红,孙伟决定在站前旅店、林红父母住处和其未婚夫开的商店3个重点部位,派侦查员化装进行秘密守候,同时让其未婚夫同林红进行不间断的电话联系。

12月26日下午2时许,林红的未婚夫终于与林红取得了电话联系。在孙伟同志的授意下,其未婚夫以接林红过圣诞节为名,约在商店见面。下午4时15分,当林红前来赴约时,被蹲守的侦查员秘密传唤到了集贤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在对林红的审查中,起初林红交代虽然认识李泽彬,但却始终咬定12月7日将李泽彬送上开往哈尔滨的大客车后,便再没有来往,态度十分强硬。

林红的不配合使侦查工作一波三折。

孙伟同志在侦查员审讯期间,细心地观察到林红神色慌张,回答问题有时前言不搭后语,特别是对自己离开旅店的三四天时间里的去向说不清楚。对此,孙伟副支队长感到疑点很大,决定亲自进行审问。

审问中,他抓住林红的弱点和疑点紧攻不放,使林红打消了怕名声传出去影响自己婚事的顾虑,彻底交代了几天来与李泽彬居住在一起的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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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孙伟同志再三劝导,林红最后终于提供了李泽彬藏身的准确地点。

在吉林市坐镇指挥的岳忠田副局长接到报告后,当即对远在千里之外的专案组作出指示:“要争取时间果断采取行动抓捕,并请求当地警方支持配合,控制可能外逃的所有出口,力争一次性抓捕到位。”

按照指挥部的指示,孙伟副支队长及时与当地警方取得联系。当晚6点,集贤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紧急调派20名刑警配合抓捕工作。专案组迅速成立了由刑警支队第四侦查大队王远征副大队长及6名侦查员组成的核心抓捕小组。

在勘查好地形、部署好警力的同时,由林红指认藏匿地点实施突击抓捕。晚6时30分,王远征等民警到达地点之后,踢开房门,将毫无准备的李泽彬在租住的房内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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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获李泽彬之后,抓捕组连夜展开突审工作。

起初,自知罪孽深重的李泽彬百般抵赖,拒不认罪。经过长达5个小时的较量,在侦查员强大的政治攻势下,李泽彬于当晚12时开始供认犯罪事实。

2003年12月27日傍晚时分,当李泽彬被全副武装的吉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侦查员押回吉林市时,吉林市市委副书记亲率吉林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政法委五大班子相关领导及吉林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吉林省、市新闻单位的记者们一起赶到长吉高速公路出口,迎接凯旋的英雄!

至此,“10·18”系列强奸案件胜利告破。

2004年年底,李泽彬被押赴刑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