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行了!装都不装了!仙人跳还要装模作样的脱几件衣服呢,河南这女人手都不让碰,结婚三天就回娘家后一去不回了,47万就这样打水漂了?不可能,女子这已经是犯罪行为了!

3月30日,《小莉帮忙》报道,河南漯河一34岁的男子经媒人介绍认识当地一女子,想识一年后两人顺其自然谈婚论嫁,最终男子花费47万(其中彩礼40万)将女子娶回家(只举行了婚礼但还没领证),结果女子手都不让碰,婚后第三天女子按当地习俗回门后竟一去不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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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小莉帮忙》报道,34岁的河南漯河男子经媒人介绍认识了当地一名女子,因为女子与其母亲重名,男子认为这是缘分,遂开始与女子交往,交往期间,男子发现女子非常保守,甚至过马路都不让男子拉手,女子母亲解释道自己女儿非常保守,男子也没有多想,还认为女子这样注重贞操是自己捡到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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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识一年后,两人感觉时机成熟,于是谈婚论嫁,女子提出彩礼需要40万,男子一声应允,付完彩礼男子又花了7万元左右举行了婚礼,心想终于可以抱的美人归了。

谁知结婚当晚女子母亲提前给男子打下预防针说自己女儿今天太累了,今晚不要碰她,女子自己也提出来两人分被窝睡,男子试探性的把手放在女子被子上时女子一句“咱俩还不熟”把男子顶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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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第二天男子又一次把手放在女子被子上时女子又来一句“我不认识你”拒绝了男子的进一步行动。

结婚第三天,女子按当地习俗回门(回娘家),男子父亲说让女子出去调几个凉菜,结果女子出去后人就不见了,男子只能自己回家。

从那天以后,女子就再也没有回过男子的家,期间男子多次上门,女子避而不见,对这段婚姻彻底绝望的男子于是上门讨要彩礼,女方一家也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告诉男子说有本事去法院起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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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没得到还搭上几十万块钱,男子无奈之下求助媒体,事件一经曝光就引发网友热议。

有律师认为,虽然两人结婚(婚礼)了,但是第一没有领取结婚证,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可以参照大同定婚强奸案,案中男子同样付了彩礼也举行了仪式,同样没有领证,所以被法院认定两人不是夫妻关系)

第二没有共同生活过(仅生活两天且没有发生关系),更不算事实上的夫妻。男子如果去法院起诉,法院大概率会支持女子返还全部或大部分彩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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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我看来,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彩礼纠纷问题了,女子的行为实际上已经构成诈骗了!而且类似案件已有判例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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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曾经一度火爆全网的“翟欣欣案”,同样是打着“婚姻”的幌子,诈骗、敲诈勒索丈夫一千余万元、数套房产,最终被法院判决返还所有犯罪所得并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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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认为,现在司法实践中总有很多误区,比如打着婚姻的幌子骗取巨额彩礼的,明明是诈骗,可总有法官认为是彩礼纠纷。明明就是故意伤害,可是一披上婚姻的外衣就变成家庭暴力了。

婚姻,从法律角度说,应该是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在经济生活、精神物质等方面自愿长期结合,并得到法律或社会认可的一种社会关系和家庭制度‌。‌‌‌

婚姻,从民俗民风说,应该是两个人爱情发展到一定程度自然而然的结合,女子愿意为男子传宗接代,男子愿意为家庭去打拼、去吃苦、去奋斗。

可是随着时代发展,思想的进步,一些束缚女性的“封建糟粕”消失了,比如“三从四德”,比如“从一而终”,可是糟粕中的渣滓——彩礼问题,不但没有消失而且还水涨船高了,而现在越来越多的女人竟然把封建习俗中的彩礼变成空手套白狼的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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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此也善意提醒一下正在或者准备打着彩礼的幌子行诈骗事实的女人们一句,别要钱不要命,有命拿没命花,别让贪婪蒙闭了良心最后落个尸首两处,不是没有先例,大凉山的一个女子就因为死活不退彩礼最后害的自己一命呜呼还连累至亲也身首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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