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凯律师因持续就法律适用、行业管理发声,从被停止执业一年,到因和平举牌诉求被刑拘,事件持续发酵,不仅关乎个体执业权利,更触及律师言论边界、行业治理法治化、公权力行使透明三大核心命题,是对法治社会建设的一次深度考验。我国一直强调律师是社会不可缺的一部分,不是每个律师都能成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但对于律师的专业合理性谏言,该如何表达和途径值得深思和探讨!
一、专业发声被处罚:律师言论自由的边界何在
于凯的核心行为,是作为法律从业者,就寻衅滋事罪适用泛化、律师年检、律协自治、隐性黑名单等问题公开建言,本质是公民与法律职业者的法定权利。
权利基础:《宪法》赋予公民言论、批评、建议权;《律师法》明确律师依法执业受保护,法庭言论豁免(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等除外) 。对法律条文、行业制度的专业批评,是推动法治完善的正常路径,绝非“违规炒作”“不当言论”。
处罚争议:2024年青岛市司法局以“违规炒作案件、发表不当言论”作出处罚,却未清晰界定“炒作”“不当”的法律标准。当“对制度提意见”被笼统归为违规,实质是压缩律师的专业表达空间,也违背“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公平正义”的律师职责。
二、和平举牌被刑拘:公共秩序与权利表达的平衡难题
3月27日,于凯在北京国家机关附近独自一人、和平举牌,无聚众、无吵闹、无冲击,诉求聚焦行业治理,却被以“扰乱公共秩序类罪名”刑拘,争议焦点直指权利行使与秩序维护的边界。
行为定性:和平、个体、理性的诉求表达,是公民行使监督权、表达权的合法方式。若此类行为被轻易纳入刑事规制,将导致公民权利行使的恐惧与萎缩,也与“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治原则相悖。
程序质疑:截至目前,官方未发布完整案情通报,事实、证据、法律依据不透明,这是公众疑虑的核心。法治的核心是“程序正义”,对法律从业者的刑事追责,更需以公开、透明的程序回应社会关切,否则易引发“权力滥用”的质疑。
三、事件本质:行业治理与法治建设的深层矛盾
于凯事件不是孤立个案,折射出当前律师行业治理与法治建设的三重矛盾:
1. 监管与自治的失衡:于凯呼吁“律协自治、交费自愿、取消不必要年检”,直指行业管理中行政化过度、自律不足的问题。当行业管理依赖强制手段而非自治协商,易引发从业者的抵触与抗争。
2. 权力与权利的冲突:公权力对律师言论、行为的规制,需恪守“法无授权不可为”。若以模糊标准处罚、刑拘敢于发声的律师,本质是以权力压制权利,损害法治公信力。
3. 模糊条款的适用困境:于凯曾呼吁完善寻衅滋事罪,认为其易被扩大适用;而他本人却因类似“口袋化”的公共秩序罪名被追责,形成法律悖论——批评模糊条款者,反被模糊条款规制,凸显法律边界清晰化的迫切性。
四、法治社会的应然回应:透明、边界、保障
于凯事件的解决,不应止于个案处置,更应回归法治轨道:
程序公开:办案机关应及时发布完整案情通报,明确事实、证据与法律依据,接受社会监督,以透明消解质疑。
边界厘清:尽快明确律师言论、执业行为的合法与违法边界,细化“违规炒作”“不当言论”“扰乱公共秩序”的认定标准,避免权力的随意解释 。
权利保障:司法行政机关、律协应回归“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初心,对律师的专业批评、合理诉求,以对话、协商替代处罚、打压,推动行业治理从“管控”走向“共治” 。
法律完善:以于凯事件为契机,反思寻衅滋事罪等模糊条款的适用问题,推动法律条文更清晰、更严谨,从源头避免“口袋罪”的泛化适用。
律师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敢于对制度提意见、对不公说不,是法律人的职业良知,也是法治进步的动力。当律师的合法发声被压制、和平表达被追责,受损的不仅是个体权利,更是整个社会的法治信仰。唯有以透明程序定分止争,以清晰边界保障权利,以理性对话化解矛盾,才能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让每一个公民、每一个法律从业者都能在法律框架内自由表达、安心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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