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6日的深夜,云南罗平的乡村小道上,14岁的蒋某标用 44 分钟,完成了一场超出常人认知的残忍杀戮。谁能想到,这个和被害人雨涵(方某某)朝夕相处的同班同学,会在护送回家的路上,露出恶魔般的獠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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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得从当晚23时53分说起,此时距离雨涵和妈妈约定第二天早起上补习班的时间,只剩不到 7 个小时。

蒋某标突然起了奸淫之意,在村民住房旁的路边,他猛地用手勒住雨涵的颈部,将她狠狠按在地上。雨涵的大声呼救让他慌了神,转而用双手死死掐住她的脖子,直到对方没了反应才松手 —— 这是第一次掐脖,雨涵暂时失去了意识。

可别以为掐人是件容易事,咱们看电视剧总觉得一掐就晕、一掐就死,纯属被编剧忽悠了。

法医学常识告诉我们,颈动脉弹性极强,要闭塞它得用到 3.5 公斤以上的压力,想让颈部所有血管完全断流,更是需要 16.6 公斤的力量,差不多相当于拎着一桶装满水的食用油使劲按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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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大脑神经细胞完全缺氧 4 分钟才会脑死亡,这也是心肺复苏的黄金时间,所以现实中掐人往往要反复多次,被害人还可能中途醒转 —— 雨涵就是如此。

第一次被掐 6 分钟后,雨涵缓缓苏醒,本以为是绝境中的一丝生机,没想到映入眼帘的是蒋某标冰冷的眼神。

这个14岁的少年没有丝毫犹豫,再次伸出双手掐住她的脖子,整整3分钟后才松开。可命运又开了个残酷的玩笑,雨涵竟然第二次苏醒了。

换做常人,哪怕是成年人,面对两次醒转的受害者,多半会惊慌失措,可蒋某标骨子里的残忍远超想象,他第三次掐住雨涵的脖颈,直到她彻底没了呼吸,再也无法醒来。

雨涵妈妈后来回忆,女儿的眼睛都要胀出来了,那是窒息死亡最惨烈的模样。

但蒋某标面对这恐怖的场景,不仅没有丝毫畏惧,反而拿起手机,对着雨涵的身体私密处拍照留念。更令人发指的是,他还想把尸体拖到附近的废弃烤房藏匿,打算再次实施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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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他费力拖拽尸体时,母亲的电话打了过来,催促他回家,这场恶行才暂时中止。7月7日零时 37 分,蒋某标将雨涵的尸体扔在路边,若无其事地回了家,甚至还睡了个安稳觉。

第二天一早 6 点多,蒋某标的母亲带着他上山采蘑菇,仿佛前一晚的杀戮从未发生。

当警方通过监控锁定蒋某标,上门询问时,这对母子还默契十足地撒谎 —— 蒋某标说雨涵当时头晕,他陪坐了一会儿就离开了,母亲则在一旁帮腔,企图蒙混过关。直到铁证如山,他们的谎言才不攻自破。

可能有人会觉得,徒手杀人不如用凶器残忍,但蒋某标的行为彻底颠覆了这个认知。要知道,现实中曾发生过男子勒死妻子后去自首,结果妻子在派出所苏醒的案例,这足以说明掐死一个人有多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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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某标在雨涵两次醒转的情况下,一次次下死手,这种明知对方还活着却依然痛下杀手的狠劲,比任何凶器都更令人胆寒。

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已满 12 周岁不满 14 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未成年人犯罪会从轻或减轻处罚。

这意味着,这个残忍杀害同班同学、拍照留念还企图二次性侵的 14 岁少年,很可能在 30 多岁时就重获自由,而雨涵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 15 岁,那个她还憧憬着当检察官的年纪。

庭审中,蒋某标向雨涵父母道歉,甚至提出出狱后赡养他们,被当场拒绝。雨涵父母放弃了民事赔偿,只求法院严惩,他们的诉求很简单:不想让未成年人保护法,成为恶魔的挡箭牌。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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