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及时新鲜服务快乐
眉山新鲜事儿 就从这里开始
“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实施以来,“长江大保护”已经成为全民共识,但总有人为了蝇头小利顶风作案,使自己身陷囹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案件一:
3月15日21时许,龚某某在洪雅县城东电站附近用“三重刺网”(俗称“绝户网”)非法捕鱼时被民警当场抓获,这种“绝户网”由三层网片组成,外层为大网目,中层为小网目,内层为中网目,形成囊袋结构,大小鱼均难挣脱对水域生态破坏极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案件二:
3月27日凌晨4时许,罗某携带“可视锚鱼器”来到江边非法捕鱼,罗某在紧盯屏幕等待“猎物”时被联合执法人员当场擒获。这种“高科技”渔具可实时传输江底画面、精准捕鱼,锚钩锋利,对鱼类伤害极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两起案件中,龚某某、罗某的行为均违反了禁渔区、禁渔期规定,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目前,龚某某案已由农业农村局通过“两法衔接”平台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刑事案件侦查,罗某案已由环食药侦大队立为刑案调查,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警方提醒:
“禁渔期”是天然水域鱼类产卵繁殖、延续生命的重要时期。在此期间,不仅需要对非法捕鱼进行严格执法,也需要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和遵守,保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防止生态破坏,不要为了口腹之欲,蝇头小利,触碰法律红线。
来源:洪雅公安
本文部分图片、文字及观点,来源于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让更多人获得需要的咨询,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予以告知,我们会在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谢谢。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