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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丹棱县法院经过耐心调解,最终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同步化解另两起潜在纠纷,实现“一案结,三案消”。
案情回顾
罗某起诉黄某要求其偿还借款5000元。被告黄某异常激动,对罗某说:“虽然我和你姐姐分手了,但之前谈恋爱同居了七八年,期间向你姐姐转账10多万,都没主张。我向你借这5000元,还不是转给你姐姐了。现在倒好,你起诉我,我也要起诉你姐姐还款!”承办法官同时还发现,被告黄某向罗某妹妹也借了5000元,黄某同样表示转给罗某姐姐了。一件“小案”,竟牵出四方纠葛。
倘若简单就案判案,虽能解决罗某与黄某的纠纷,但后续可能衍生出两起新的诉讼案件。届时各方当事人将陷入无休止的诉讼拉锯战中,不仅耗费大量时间、精力、金钱,更会加剧各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在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并梳理清楚所有款项的来龙去脉后,法官组织罗某、黄某,以及罗某的姐姐、妹妹,共同参与调解。法官从“情、理、法”三个维度出发,一方面向各方释明不同法律关系下的权利义务和诉讼风险,明确告知若另行诉讼将面临的时间和精力成本;另一方面,引导当事人算好“经济账”的同时更要算好“感情账”,避免因诉累导致关系彻底破裂。经过法官耐心沟通与利弊分析,各方当事人最终放下成见,均表示不再向相对人主张返还欠款,案件圆满结束。
既解事结,又解心结。从“一案”到“三案”,再从“三案”回归“一案”,是丹棱县法院张场法庭践行“实质解纷”的证明,做的不仅是案件数量的“减法”,更是司法效能和群众获得感的“加法”。
来源:丹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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