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31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全资附属公司泓景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订立两份融资协议,合共获得6亿港元定期贷款融资。
根据公告,融资协议一提供4.5亿港元定期贷款融资,最长期限自首次提款日起计18个月;融资协议二提供1.5亿港元定期贷款融资,最终到期日为2027年3月31日。
泓景在两份融资协议项下的责任均由越秀地产提供担保。
公告显示,两份融资协议均约定,若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在越秀地产已发行具投票权股份中持有少于30%的直接或间接权益,或不再为公司单一最大实益股东,或不再对公司行使有效管理控制权,即构成违约事件。在此情况下,贷款人可宣布相关融资协议项下所有债项立即到期应付。
截至公告日期,越秀企业实益拥有越秀地产已发行股份合共约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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